我省2017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要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深化改革,開拓創新,深入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進一步提高運用現代化技術和手段加強考試招生管理的能力,提高藝術類專業人才選拔的質量,確保專業考試和藝術招生公平公正。現就有關工作規定如下:
一、藝術類考生報名
(一)藝術類專業兼報辦法
凡報考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在高考報名時須首先選報文史、理工類,再在藝術類五個專業種類中兼報一個專業(專項)。
我省2017年藝術類招生分5個專業種類、內含11個專業(專項):1.美術與設計學類;2.音樂學類〔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3.舞蹈學類(舞蹈學、體育舞蹈、健美操);4.戲劇與影視學類〔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5.藝術類特殊專業。
考生在5個兼報種類中只能選擇11個專業(專項)中的一項。已報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4個種類中任一專業(專項)的考生,視為同時兼報了藝術類特殊專業。原表演(空中乘務)專業改為表演專業,不再設招考方向,專業考試內容不變,不再單獨進行專業體檢。
(二)藝術類部分專業增報辦法
普通高考網上報名時已報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以下簡稱“非美術與設計學類”)三個種類中任一專業(專項)的考生,可以在這三個種類中任選一個專業(專項)增報,但須在規定時間內到考點現場辦理增報手續。
(三)美術與設計學類和藝術類特殊專業不在增報范圍
已報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四個種類中任一專業(專項)的考生,不需要辦理藝術類特殊專業增報手續,考生憑藝術類報考證即可參加高校的特殊專業校考報名。
(四)“三校生”藝術類報名
“三校生”對口招生報名類別為“三校生文理”類,報考藝術類的考生必須在報考“三校生文理”的同時兼報藝術類。
二、全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
我省2017年繼續實行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除特殊專業外,省內各高校不得在本省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
(一)省統考的時間地點
全省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考試在各設區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指定考點進行;全省非美術與設計學類統一集中在江西科技師范大學(楓林校區)進行。
(二)省統考的組織管理
全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由省高招委、省教育廳領導,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省、市招生考試機構和考點要成立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領導,嚴格考務管理、嚴肅考風考紀,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加強對重要環節、重點崗位的監管,確保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三)省統考涉及的專業種類
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涉及4個專業種類:1.美術與設計學類,2.音樂學類〔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3.舞蹈學類(舞蹈學、體育舞蹈、健美操),4.戲劇與影視學類〔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
藝術類各專業考試科目、范圍、分值、有關要求分別按《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和《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執行;考試大綱已在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http://www.jxeea.cn/)公布。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滿分300分(考試科目為素描、速寫、色彩,分值各100分);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體育舞蹈、健美操、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八個專業滿分均為200分。
(四)實行省統考的專業和不需要統考的藝術類特殊專業
1.美術與設計學類:需要測試繪畫基礎的專業,如美術學、繪畫、雕塑、中國畫、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戲劇影視美術設計、動畫等。報考上述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省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報名時不分具體專業,只需選報美術與設計學類即可。
2.音樂學類:音樂學、音樂表演等。統考專業為音樂學、音樂表演。
3.舞蹈學類:舞蹈學、體育舞蹈、健美操、舞蹈表演、舞蹈編導等。統考專業為舞蹈學、體育舞蹈、健美操。報考舞蹈表演、舞蹈編導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省舞蹈學專業統考。
4.戲劇與影視學類: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學、電影學、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等。統考專業為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報考戲劇學、電影學專業的考生須參加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統考。
5.藝術類特殊專業:原則上指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未涉及或未完全涉及的專業。如:藝術史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表演(影視表演、戲劇表演、服裝表演等)、戲劇影視導演、錄音藝術、影視攝影與制作、攝影、書法學、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等,高校可作為特殊專業進行招生。對其中部分專業,如表演和數字媒體藝術兩個專業,高校可以不作為特殊專業,而是分別認可江西省統考表演和美術與設計學專業成績,有校考資格的高校也可在江西省統考成績達到資格線的基礎上組織校考。
(五)省統考的對象
報考省統考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全省統一考試。省統考成績達到資格線的考生,才能參加外省高校組織的相應專業考試。僅選報“藝術類特殊專業”的考生,不需參加省統考,只需參加相關高校組織的特殊專業考試。
(六)專業合格線、資格線的劃定
在省統考成績公布并且教育部下達各普通高校招生計劃后,將分別按照使用藝術類二本A段和二本B段省統考專業合格成績的省內外高校報送招生計劃數的一定比例,劃定藝術類二本A段和二本B段各專業合格考生人數,以此劃定藝術類二本A段和二本B段各專業本科合格線。
報考外省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的考生,必須參加相應專業省統考且專業成績須達到出省資格線(特殊專業除外):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180分,音樂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專業100分,舞蹈學類專業90分。專科層次專業合格線,按照專業出省資格線執行。
(七)省統考有關要求
1.省統考嚴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有關考務規定及辦法執行。專業考試試題將組織有關專家命制,試題的命制、試卷的印刷和保管嚴格按照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執行。
2.全省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須統一安排在標準化(或有視頻監控的)考場進行;藝術類(非美術與設計學類)筆試、面試繼續在標準化考場進行或實行全程視頻監控(或全程攝像)。考試過程中的重要環節須有視頻及文字記錄。各設區市招考辦(教育考試院)及藝術類(非美術與設計學類)考試基地負責考場視頻監控資料的監管,須完整備份、考試結束后一周內簽字封存于保密室,保存時限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3.評卷、評分工作要做到客觀、公正、準確。筆試科目須有2人以上獨立評閱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演奏、表演等面試科目須由5人以上(視唱、模唱不少于3人)組成專家小組進行測評并綜合評定最終成績。考生專業考試試卷須由評卷點簽字封存于保密室,專業面試測試內容須由統考考點全程錄音錄像保存。保存時限按教育部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藝術類(非美術與設計學類)筆試科目實行網上評卷,專業面試科目實行評委電腦記分(電子評分),評委實行全封閉管理。
三、藝術類專業校考
為了切實減輕藝術類專業考生學業、考試和經濟負擔,對江西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涉及到的專業,除經教育部批準的30所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和15所高校的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外,外省其他本科高校原則上要直接認可和使用江西省統考相應層次的專業成績。高職(專科)院校藝術類專業一律使用江西省統考專科層次專業成績。江西省統考成績的認可和使用按照本文第六大點第(一)款規定執行。
相關本科高校確因人才培養需要,希望在贛組織藝術類專業(含藝術類特殊專業)校考的,應經我院批準,方可在贛組織校考;未在我省設點校考的外省高校和專業,須報我院備案同意,相關高校方可在本校或經批準的校外考點組織校考。
四、“三校生”藝術類專業聯考
(一)專業種類和考試大綱參照省藝術類專業統考執行
2017年“三校生”藝術類考生報考專業種類仍為4個:1.美術與設計學類,2.音樂學類〔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3.舞蹈學類(舞蹈學、體育舞蹈、健美操),4.戲劇與影視學類〔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
“三校生”藝術類各專業考試科目、范圍、分值、有關要求參照《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和《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戲劇與影視學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執行;考試大綱已在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http://www.jxeea.cn/)公布。但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考試科目精簡為素描、色彩,分值各100分,滿分200分;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體育舞蹈、健美操、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八個專業滿分均為200分;音樂學、音樂表演合并考試,成績通用,只考聲樂或器樂專業,不考《樂理、練耳與音樂常識》和《視唱、模唱》;舞蹈學不考《樂理、練耳與音樂常識》,只進行專業測試。
(二)考試組織
“三校生”藝術類考生專業技能考試由對口招生高校組織專業聯考,委托江西科技學院具體實施。
1.現場確認、繳費:已報名的“三校生”藝術類考生,須在2017年3月12日到江西科技學院(南昌市瑤湖高校園區)進行現場確認并繳納專業考試費用(180元/人)。
2.準考證發放:現場確認和繳費后即發放準考證。
3.考試時間:2017年3月13日(具體時間安排見準考證)。
五、文化考試
兼報藝術類專業(含特殊專業)的考生,不論藝術類專業統考、校考成績是否合格,參加高考文化統考時均單獨編排考場(單報高職除外)。
所有普通文史、理工兼報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參加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時,高考文化成績使用本科必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和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累加成績(總分滿分750);參加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錄取時,高考文化成績使用高職(專科)必考科目[語文、數學、外語和技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累加成績(總分滿分650)。
“三校生”文理兼報藝術類考生,本專科文化考試科目相同,高考文化成績使用語文、數學、英語、計算機4科累加成績。
六、主要錄取批次和志愿設置
(一)藝術類提前批本科
1.實行梯度志愿的高校
該檔次設第一、第二2個梯度志愿,另設1個征集志愿。
(1)使用校考成績的外省高校(主要指公辦高校);
(2)認可省統考成績但有特殊招生要求、難以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外省高校;
(3)部分本省高校。
2.實行平行志愿的外省高校(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
凡認可統考成績的外省高校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原則上應納入本檔次。該檔次設6個平行志愿,另設3個征集志愿。
(二)藝術類第二批本科
1.藝術類二本A段(主要指省內公辦本科高校)
該檔次均認可省統考成績,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每個專業組設6個平行志愿,另各設3個征集志愿。
2.藝術類二本B段(指省內外民辦本科高校和獨立學院)
該檔次實行梯度志愿錄取,設第一、第二2個梯度志愿,另設2個征集志愿。
“三校生”藝術類本科與該段同時錄取:實行梯度志愿錄取,只設第一、第二2個梯度志愿,另設2個征集志愿。
(三)藝術類提前批高職(專科)
省內外部分藝術類辦學較有特色的院校列入該批次,實行梯度志愿錄取,設第一、第二2個梯度志愿,另設1個征集志愿。
“三校生”藝術類高職(專科)與該批次同時錄取:實行梯度志愿錄取,設第一、第二2個梯度志愿,另設1個征集志愿。
(四)藝術類高職(專科)
除列入藝術類提前批高職(專科)院校外,省內外藝術類高職(專科)院校均列入本批次,實行平行志愿錄取。每個專業組設6個平行志愿,另各設3個征集志愿。
七、錄取辦法
(一)認可省統考成績的規定
1.本科高校:列入藝術類提前本科批次認可省統考成績的高校,列入藝術類二本A段的高校,錄取時一律使用藝術類二本A段專業合格線;列入藝術類二本B段認可省統考成績的高校,錄取時一律使用藝術類二本B段專業合格線。
2.高職(專科)院校:認可省統考成績的省內外高職(專科)院校,錄取時一律使用專科層次專業合格線。
(二)按藝術類招生的非藝術學門類本科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
按照普通文理二本線執行。藝術類提前本科或二本錄取時,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學門類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普通文理二本線執行。其他非藝術學門類專業(如建筑學、廣告學等)原則上要納入文史、理工類計劃招生,若高校提出按藝術類招生,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上述非藝術學門類專業執行。
以上非藝術學門類本科專業列入藝術類提前本科梯度志愿或藝術類二本批次B段進行錄取。
(三)本省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辦法
省內本科高校藝術類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藝術類本科省控文化線”),按本省確定的第二批普通本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劃定。列入藝術類提前本科批次的省內高校,藝術類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參照外省本科高校執行。
蘇區專項投檔錄取政策另行規定。
1.藝術類提前本科批次實行梯度志愿的省內高校錄取
列入該批次的景德鎮陶瓷大學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和南昌航空大學表演專業錄取:按考生填報的第一志愿,將文化成績達到外省藝術類本科文化線,專業達到省統考相應專業二本A段合格線的考生,一次性進行投檔,由高校根據本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如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列入該批次的省內高校音樂學類、舞蹈學類小專業錄取:按考生填報的第一志愿,將文化成績達到外省藝術類本科文化線,專業達到省統考相應專業二本A段合格線的考生,一次性進行投檔,高校根據考生小專業成績(不含專業筆試和視唱模唱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擇優錄取。如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聲樂、琵琶、二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笙、嗩吶、竹笛、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小號、長號、圓號、舞蹈共18個項目可按小專業政策進行招生。
列入該批次的省內部分高校藝術類特殊專業(宜春學院、上饒師范學院書法學專業,江西服裝學院表演專業)錄取:按考生填報的第一志愿,將文化成績達到外省藝術類本科文化線,取得第一志愿特殊專業校考合格成績的考生,一次性進行投檔,高校根據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擇優錄取。如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2.藝術類二本A段省內高校統考專業平行志愿錄取
按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體育舞蹈、健美操、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表演9個專業組分類編制招生計劃并按此順序投檔(以下簡稱“專業組投檔順序”),每個專業組設6個平行志愿,在達到省藝術類專業統考二本A段合格線和藝術類本科省控文化線的考生中,依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專業分相同時,按文化成績總分(不分文史、理工類)排序,文化成績總分也相同時,看單科成績,執行我省文史類成績排位順序(即總分相同,先看語文;若語文同分,則看外語;若外語同分,則看數學;若再同分,則看文、理綜合)。兼報了2個專業的考生需根據各專業考試成績及排名并對照招生計劃慎重填報志愿,如考生依次填報了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高招錄取時已被某院校音樂學專業錄取,則其填報的音樂表演自動失效;如其填報的音樂學專業未被任何院校錄取,則可依次參加音樂表演專業的錄取。
3.藝術類二本B段省內高校梯度志愿錄取
在達到省統考二本B段專業合格線和藝術類本科省控文化線的考生中,依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按專業組投檔順序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先投一志愿,如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四)外省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辦法
2017年在贛招生的外省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外省藝術類本科文化線”)為260分。
經教育部批準的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專業以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招生辦法執行的相關高校的有關藝術類本科專業,可自主劃定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但不得低于江西省確定的外省藝術類本科文化線,并須在錄取前報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備案,同時,在錄取時通過本校招生網站向社會公布。其他高校有更高文化分數要求的須在招生章程(簡章)中說明。
1.藝術類提前本科批次外省高校錄取
(1)實行梯度志愿的外省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
將取得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本科合格證并達到省統考專業出省資格線(藝術類特殊專業除外)或達到省統考二本A段專業合格線(指該批次認可省統考成績的高校),文化成績達到外省藝術類本科文化線,同時填報了該校第一志愿任何專業的所有考生檔案,一次性投到該校,由高校根據錄取規則和我省有關規定擇優錄取。如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2)實行平行志愿的外省高校(認可省統考成績)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專業錄取
對達到省統考二本A段專業合格線和外省藝術類本科文化線的考生,依據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文化成績總分(不分文史、理工類)排序,文化成績總分也相同時,看單科成績,執行我省文史類成績排位順序。綜合成績統一按文化、專業總分對等折算后,文化和專業3:7的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文化成績×30%)+(專業成績×2.5×70%)。
參加平行志愿錄取的高校,除可在招生章程和我省編制的招生計劃專刊中對體檢提出具體明確要求外,不得另行提出文化總分、專業總分、單科成績等其他限制性錄取要求。
各高校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專業平行志愿錄取時,投檔方法遵照本規則執行。各高校招生章程中制定的錄取規則可適用于投檔后對進檔考生的錄取。
2.藝術類二本B段外省高校梯度志愿錄取
將達到省統考二本B段專業合格線(指該批次認可省統考成績的高校)或取得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本科合格證并達到省統考專業出省資格線(藝術類特殊專業除外),文化成績達到外省藝術類本科文化線,同時填報了該校第一志愿所有專業的全部考生檔案,一次性投到該校,由高校根據錄取規則和我省有關規定擇優錄取。如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沒有明確錄取規則的高校,原則上應采用我省藝術類二本B段高校的錄取規則(依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五)省內外高校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錄取辦法
省內外高校藝術類專科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簡稱“藝術類專科文化線”),按我省確定的高職(專科)批次普通文理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劃定。
1.藝術類提前批高職(專科)梯度志愿錄取
(1)省內高職(專科)錄取:對達到省統考專科專業合格線和藝術類專科文化線的考生,依據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按專業組投檔順序投檔,由院校擇優錄取。先投一志愿,如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2)外省高職(專科)錄取:將取得藝術類校考專科合格證,達到省統考該專業專科合格線(特殊專業除外),文化成績達到藝術類專科文化線,同時填報了院校第一志愿所有專業的全部考生檔案,一次性投檔,由院校根據已公布的錄取規則和我省有關規定擇優錄取。如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凡未公布錄取規則的院校,須遵循我省高職(專科)錄取規則,按照考生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
2.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次
對省內外藝術類高職(專科)院校,按專業組分類編制招生計劃并按此順序投檔,每個專業組設6個平行志愿,對達到省統考專科專業合格線和藝術類專科文化線的考生,依據高考專科文化成績(不分文史、理工類)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檔,由院校擇優錄取。專科文化成績總分相同時,看單科成績。科目順序依次為語文、數學、外語、技術。即總分相同,先看語文;若語文同分,則看數學;若數學同分,則看外語;若再同分,則看技術。若技術還同分,則看專業成績。
(六)“三校生”藝術類專業錄取辦法
1.“三校生”藝術類本科錄取:按考生填報的第一志愿,將文化成績達到“三校生”藝術類本科文化線,取得“三校生”藝術聯考本科合格成績的考生,依據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如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2.“三校生”藝術類高職(專科)錄取:按考生填報的第一志愿,將文化成績達到“三校生”藝術類專科文化線,取得“三校生”藝術聯考專科合格成績的考生,依據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數1:1的比例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如一志愿錄取生源不足再投二志愿考生。
(七)實行梯度志愿高校二志愿錄取規則
對實行梯度志愿高校,當第一志愿投完但計劃未完成時,招生院校不得拒錄符合投檔條件的第二志愿(或其他志愿)考生。第二志愿(或其他志愿)錄取規則參照第一志愿執行。
(八)每個批次均設置征集志愿
對實行梯度志愿高校,當第二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計劃時進行網上征集志愿;對實行平行志愿院校,原有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時,均設置網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的錄取規則參照原有志愿執行。
八、其他
(一)全省藝術類專業統考、省內外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三校生”藝術類專業聯考均屬于國家教育考試,對考試過程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或工作人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處理,在考試過程中如有觸犯“刑法修正案(九)”有關條文,實施犯罪行為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二)對在參加外省高校藝術類校考中被認定違規的我省考生,經有關招生高校或省級教育考試機構向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紀檢監察工作辦公室通報情況并提供相關證明,由我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進行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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