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術類、音樂類專科實行平行志愿,設置一個院校志愿組,A、B、C、D、E、F共6個順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6個專業志愿、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和1個不服從調劑專業志愿。
美術類考生總分=文化課成績×40%+術科統考成績×2.5×60%
音樂類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文化課成績×40%+術科統考成績×2.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