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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高考

2017年湖南省美術聯考時間安排及藝術類專業統考工作通知

時間:2016年11月14日 來源: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整理:湖南美術高考網

2017年湖南省美術聯考時間安排


(三)美術類

  1.普高美術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素描110分、色彩110分、速寫80分,滿分300分。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長沙市、益陽市考生到湖南師范大學考點考試;

湘潭市、婁底市考生到湖南科技大學考點考試;

株洲市考生到株洲市教育考試院直屬考點(株洲市十八中學)考試;

衡陽市考生到衡陽師范學院考點考試;

邵陽市考生到邵陽學院考點考試;

岳陽市考生到岳陽市招辦直屬考點(岳陽中學)考試;

張家界市、常德市考生到湖南文理學院考點考試;

郴州市考生到湘南學院考點考試;

永州市考生到永州市教育考試院直屬考點(永州市第四中學)考試;

懷化市、湘西自治州考生到懷化學院考點考試。


考試所需繪畫工具、顏料自備。

  考生憑《專業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于2017年1月2日到相應的考點報到繳費(其中,長沙市、益陽市考生到湖南師范大學美術學院報到,長沙市內六區的考生2日上午報到,長沙縣、瀏陽市、寧鄉縣三縣〈市〉和益陽市的考生2日下午報到),1月3日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2017年湖南省美術聯考時間安排及藝術類專業統考工作通知


(3)請考點及考點所在市州招生考試部門各派一名考務人員于2016年12月30日下午到我院報到,參加31日上午9:00召開的考務會議,領取相關考務資料。考試結束后,請各考點按照我院的時間安排將有關考務資料送達指定地點。

  (4)我院委托長沙市、湘潭市、衡陽市、邵陽市、常德市、郴州市、懷化市招生考試部門對設在本轄區考點的組考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我院也將派出巡視人員加強監督檢查。


  2.職高美術類

  考試時間安排與普高美術類相同。2017年1月2日考生憑《專業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湖南師范大學工程與設計學院報到繳費,參加專業考試。


2017年湖南省美術聯考時間安排及藝術類專業統考工作通知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
藝術類專業全省統一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招生的專業考試實行全省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省統考分為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含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下同)、播音與主持藝術類、編導類(含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戲劇影視文學專業和影視節目制作專業)、表演類、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服裝類(職高)、服飾藝術與表演類、攝影攝像類等10個專業類別,由我院統一組織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執行相關政策規定

  1.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規定,凡報考藝術類專業(含按藝術類招生的所有專業)的考生必須選擇相應或相近的專業類別參加省統考。取得省統考專業合格資格的考生,方能參加有關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我省將于2017年1月17日前公布各專業類別的省統考合格資格線,并在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http://www.hneeb.cn/)上公示取得合格資格的考生名單(不另行發放合格證)。

  2.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規定,省屬高校所有藝術類專業、在湘部屬高校美術類專業、省外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省外民辦高校(上海視覺藝術學院除外)和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省外公辦二本高校的美術類本科專業(指以素描、色彩、速寫等為主要考試內容的美術類專業)以及其他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設點組織校考的高校(專業)在湘招生錄取時,直接使用省統考相關專業成績,招生學校不得組織湖南考生參加校考。上述高校(專業)以外的,可在我省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組織校考,也可直接使用省統考成績。

  3.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編導類、表演類、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服飾藝術與表演類、攝影攝像類等考試執行《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統一考試術科考試大綱》(見〈湘教考命字[2016]1號〉,可登錄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http://www.hneeb.cn/查看),服裝類(職高)考試內容以省教育廳即將印發的《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基本要求和考試大綱》為準。


  二、專業統考安排

  (一)音樂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音樂類專業考試成績總分為300分,具體考試科目根據主科所報類別的不同,分為兩種類型:

  (1)主科報考理論作曲類考生的考試科目

序號

考試科目

占總分比例

1

主科(任報一類)

聲樂(含美聲、民族、流行唱法)

75%

鋼琴

器樂

2

視唱

10%

3

練耳與音樂基礎理論(筆試,80分鐘)

15%

  

(2)主科報考理論作曲類考生的考試科目


序號

考試科目

占總分比例

1

理論作曲

①和聲(筆試,180分鐘)

30%

②作曲(筆試,180分鐘)

30%

③鋼琴演奏

15%

2

視唱

10%

3

練耳與音樂基礎理論(筆試,80分鐘)

15%



  報考音樂教育專業或音樂表演專業還須參加面試。音樂教育專業面試主要考查考生具有二專業(除主專業以外的其他專業)的表演能力。音樂表演專業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氣質、身高等專業條件,要求:①五官端正,身材勻稱,氣質好;②以聲樂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以器樂、鋼琴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③專業條件達到所報專業的規定要求。面試只計合格與不合格,音樂教育專業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報考音樂教育專業,音樂表演專業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報考音樂表演專業。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音樂類專業考試于2016年12月31日至2017年1月9日在湖南師范大學統一進行。考生憑《2017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專業考試證》(以下簡稱《專業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報到繳費,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按批次分主科門類(聲樂、鋼琴、器樂、理論作曲)進行,考生報到時間安排如下:

順序

主科

地區

時間

第一批

聲樂

長沙、株洲、湘潭、

常德、張家界、益陽

12月31日上午

第二批

聲樂

衡陽、邵陽、岳陽、婁底、

郴州、永州、懷化、自治州

12月31日下午

第三批

鋼琴、器樂、

理論作曲

全省各市州

1月1日上午

  

    報到地點: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德樂樓(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左家垅)。


  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①主科、視唱以及音樂教育專業和音樂表演專業面試設在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左家垅)進行;②練耳與音樂基礎理論在湖南師范大學“理學院大樓”、“至善樓”或湖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二里半)考試,統一安排在2017年1月2日上午;③和聲和作曲考試在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德樂樓教室進行,統一安排在2017年1月3日;④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安排見考生現場報到時所發《音樂統考考生通知單》;⑤聲樂專業的鋼琴伴奏為跨界鋼琴伴奏,聲樂專業的考生可在2016年12月17日至25日前往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進行適應性訓練,具體時間地點安排可以登錄湖南師范大學大學音樂學院網站查詢;⑥考試所需的道具、樂器(鋼琴除外)自備。


  (二)舞蹈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舞蹈類專業考試成績總分為300分,具體考試科目及分值:


序號

考試科目

占總分比例

1

基本功測試

40%

2

舞蹈表演

40%

3

音樂即興

5%

4

練耳與音樂基礎理論(筆試,80分鐘)

15%



  報考舞蹈表演專業還須參加面試。舞蹈表演專業面試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氣質、身高等專業條件,要求:①五官端正,身材勻稱,氣質好;②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③專業條件達到所報專業的規定要求。面試只計合格與不合格,舞蹈表演專業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報考舞蹈表演專業。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舞蹈類專業考試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9日在湖南師范大學統一進行。考生憑《專業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報到繳費,參加專業考試。考生于2017年1月1日在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德樂樓(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左家垅)報到。


  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①基本功測試、舞蹈表演、音樂即興以及舞蹈表演專業面試設在湖南師范大學音樂學院(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左家垅)進行;②練耳與音樂基礎理論在湖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二里半)考試,統一安排在2017年1月2日下午;③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安排見考生現場報到時所發《舞蹈統考考生通知單》;④考生考試需著黑色練功服,不得穿戴任何裝飾性(如頭飾、裙子等)服飾入場,表演道具(如扇子、鼓、水袖、劍等)自備。


 (四)服裝類(職高)

  1.考試科目及分值

  靜物素描80分(考試時量150分鐘)、服裝設計110分(考試時量180分鐘)、服裝紙樣設計110分(考試時量150分鐘)、服裝工藝90分(考試時量120分鐘),滿分390分。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考生憑《專業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于2016年12月31日到湖南師范大學工程與設計學院報到繳費,考試時間為2017年1月1日至4日。考試所需繪畫工具、剪裁工具等自備。


  (五)服飾藝術與表演類

  1.考試項目及分值


考試項目

分值

T臺模特

平面模特

形體測量

100分

100分

上鏡效果

50分

50分

T臺表演和展示

120分

100分

才藝展示

30分

50分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考生憑《專業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于2016年12月24日到湖南師范大學工程與設計學院報到繳費,12月25日至28日考試。考試所需CD音樂碟、道具等自備。


  (六)編導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類別

考試環節

考試科目

分值

筆試

綜合知識及命題編寫故事

120分

影視作品分析

100分

面試

自我介紹

10分

命題演講、材料評析或命題創意

40分

回答考官提問

30分

播音與主持藝術類

筆試

普通話基礎知識及其綜合運用

50分

面試

形象氣質與才藝展示

100分

語言能力與主持潛質

150分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編導類和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考試在湖南師范大學統一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1)編導類

  考生憑《專業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于2016年12月31日報到繳費,其中長沙、株洲、湘潭、岳陽、婁底的考生統一在當日上午辦理報到手續;衡陽、邵陽、常德、張家界、益陽、郴州、永州、懷化、自治州的考生統一在當日下午辦理報到手續。報到地點為湖南師范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考試時間為2017年1月1日至4日,其中筆試時間統一安排如下:

2017年湖南省美術聯考時間安排及藝術類專業統考工作通知


(2)播音與主持藝術類

  考生憑《專業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于2017年1月5日報到繳費,其中長沙、株洲、湘潭、岳陽、婁底的考生統一在上午辦理報到手續;衡陽、邵陽、常德、張家界、益陽、郴州、永州、懷化、自治州的考生統一在下午辦理報到手續。報到地點為湖南師范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考試時間為1月6日至8日,其中筆試時間統一為8日上午8:30~9:30。


  ()表演類

  1.考試項目及分值

  身高與形象50分、專業技能220分、文藝常識30分,滿分300分。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考生憑《專業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于2016年12月30日至31日到湖南藝術職業學院(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153號)報到繳費,考試時間為2017年1月3日至8日。


  ()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書法臨摹120分、書法創作120分、國畫60分,滿分300分。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考生憑《專業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于2017年1月7日到湖南第一師范學院(長沙市岳麓區楓林三路1015號)報到繳費,1月8日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2017年湖南省美術聯考時間安排及藝術類專業統考工作通知


(九)攝影攝像類

  1.考試科目及分值

科類

考試環節

考試科目

分值

攝影攝像類

面試

自我介紹

10分

攝影作品分析

50分

回答考官提問

40分

筆試

綜合知識及畫面組合

100分

影視作品分析

100分

  

    2.考試地點及時間安排

  考生憑《專業考試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于2016年12月30日至31日到湖南藝術職業學院(長沙市岳麓區麓山南路153號)報到繳費,考試時間為2017年1月5日至7日,其中筆試時間統一安排如下:

2017年湖南省美術聯考時間安排及藝術類專業統考工作通知


三、工作要求

  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是國家教育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各考點要精心準備、周密部署,嚴格執行教育部和我省有關文件規定,確保組考工作順利進行。

  (一)切實加強考試組織管理工作。各考點要成立專業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落實組考工作方案;要選聘責任心強、業務素質高、廉潔自律、身體健康的同志擔任主考、監考及其他相關工作,有直系親屬參考或自2016年7月以來參與相關專業考試輔導班工作、擔任輔導課教師的人員一律不得從事與組考相關的工作;要加強考試過程和評分過程的監督管理,確保每個考試環節按照規定執行到位;要加強考試服務工作,切實改善考試環境;要加強考試安全管理,加大考點裝備建設,運用現代化管理技術和手段,對考生考試過程實行實時視頻監控,全程記錄考生考試情況。對未上交的試題答卷、原始評分等紙質材料,考點要進行原件保存或完整掃描后電子化保存;對面試等測試內容,要全程錄音錄像保存;保存材料要清晰可辨、時限不得少于4年。要針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和突發事件,制定應急預案,確保在考試過程的各個環節中都能快速反應、及時有效處置,確保考試過程不發生任何安全問題;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藝考培訓活動,嚴禁工作人員、教職工尤其專業教師,單獨、聯合或委托舉辦高考藝術類應試培訓、推廣活動,嚴禁考點高校為各藝術類應試培訓機構提供場所或設施,對上述行為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并對相關領導予以責任追究。

  (二)切實加大對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要加強考生身份核查,杜絕代考、換卷等嚴重違規事件的發生;要加大考風考紀監察力度,在醒目位置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嚴厲查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按照《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違規行為認定及處理程序》(見附件1 )的規定做好對違規考生的處理,并在當場考試結束后,立即在公布欄張榜公布考生違規事實(附件2);有關違規考生的記錄表、名冊(見附件3)、證據材料和公布欄縮印件,必須在考試結束后一天內報送我院監察與督查處。對于考生、工作人員及考點學校的違規行為,我院將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處理。我院將建立藝術類統考考點退出機制,凡存在工作人員嚴重違規、考試管理混亂等違規行為的考點學校,視情節嚴重,堅決取消該校下一年度的考點資格。

  (三)及時報送有關情況和數據。考試結束之后,各考點要及時向我院報送考試有關情況(含報到情況、組考情況、視頻監控錄像等)。各類專業考試成績由考點(評卷點)將數據光盤(一式兩份)于考試結束后兩天內送達我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對面試等測試內容的錄音錄像資料要備份一份,并粘貼好“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考試科目”標簽,于考試結束后一周內,交我院監察與督查處。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違規行為認定及處理程序

     2.考生違規事實公布欄(樣式)

     3.湖南省藝術類統考違規考生名冊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