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通俗高等黌舍藝術類專業招生有關政策規定和其他相干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經黌舍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對我校2021年美術與設計學類(含書法學類)專業復活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及錄取辦法規定如下:
一、專業分數線
1.美術與設計學類(不含書法學類):
(1)全國考生(江西省考生除外)專業成績認定同一使用響應省級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成績達到響應省級本科提前批專業合格線。
(2)江西省考生必須達到江西省響應錄取批次的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專業統考本科合格線。
2.書法學類
(1)全國考生(江西省考生除外)專業成績認定同一使用響應省級書法學類專業統考成績,專業統考成績達到響應省級本科提前批專業合格線。
(2)江西省考生需獲得我校書法學專業校考合格證。
二、文化分數線
全國考生(江西省考生除外)最低文化總分線按生源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美術與設計學類(含書法學類)本科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實行,文化分數線的規定以語文、外語、數學、綜合滿分為750分(語文、外語和數學各為150分、文綜或理綜為300分計算),相干科目語文70分以上,外語65分以上。單科滿分值不為150分制的省份,響應的單科線按比例折算。
江西省考生最低文化總分線按江西省省內美術與設計學類(含書法學類)本科錄取控制文化線實行,并且相干科目語文70分以上,外語65分以上。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職教班按照江西省美術與設計學類本科所在錄取批次的投檔錄取原則實行。
三、美術與設計學類(含書法學類)本科專業錄取規則
根據我校2021年美術與設計學類(含書法學類)招生錄取現實情況及專業培養特點,我校錄取辦法規定如下:
報考我校第一自愿優先的原則,不分文、理科性子,以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折算錄取總分(專業成績以上述專業分數線中規定為準),錄取總分折算公式:錄取總分=專業成績總分÷專業滿分×70 +文化課成績總分÷文化課滿分×30。按錄取總分排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假如錄取總分雷同,按專業成績總分、語文、外語的科目順序排序。我校按分數清的原則進行擇優錄取。
本辦法自宣布之日起施行,如與教育部及相干省市的招生政策不同等,將按照相干政策調整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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