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錄取時,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與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基礎上,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成績達到高考所在省(市、自治區)相關層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各校考專業按照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術科成績÷術科總分)×70+(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30,其中,美術類專業術科總分為200分,非美術類專業術科總分為100分。廣東省美術類專業(統考)按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30%+術科統考成績×70%)擇優錄取。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的規定,如需征集志愿錄取,在"文化成績達線、校考專業成績合格"生源范圍內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一律按照在"文化成績達線、山西省相應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合格"生源范圍內征集志愿,直至完成招生計劃。
2、符合條件并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優先錄取。
3、考生如獲我校2個或2個以上專業合格證并同時報考我校,招生錄取時,尊重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
4、新生入學后全面考核,身體檢查不合格者或其他違反招生紀律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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