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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高考

福建江夏學院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時間:2017年05月30日 來源:美術高考網 整理:湖南美術高考網

福建江夏學院2017年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福建省

  (1)考生文考總分(含固定照顧加分)和省美術專業類統考成績均達福建省規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文考分數線和專業統考資格線的基礎上,根據“一檔多投”的文件規定,按照綜合分高低進行排序預錄取。

  (2)綜合分的計算辦法如下:綜合分=(考生文考總分+固定照顧分)×55%+考生省級專業統考成績×2.5×45%。

  (3)綜合分相同的情況下,按文考成績(總分加固定照顧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序;如文考成績相同情況下,按文考單科成績排列順序:文科藝術類按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順序排序;理科藝術類按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順序排序。

  其他省份

  (1)藝術分數采用各省專業統考成績,并按照各省教育考試院(招生辦)的相關規定執行。

  (2)個別省份對藝術類投檔分未作規定的,學校將按照福建省藝術類考生的錄取原則排序錄取。

  (3)藝術類專業安排在同一批次錄取的各專業,專業志愿采用“專業清”的模式錄取。

  藝術類本科專業:8400元/學年;閩臺高校聯合培養人才項目藝術類專業18000元/學年

 

  福建江夏學院招生咨詢電話及咨詢時間:0591-23535033、23531322(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