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省統考”),是面向報考普通高等學校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等專業考生進行的專業基礎技能測試,是我省普通高考的重要組成部分。為方便廣大藝術類考生備考,現就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專業省統考做如下說明:
美術與設計類專業考試說明
一、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統考適用考生范圍
(一)報考美術學、繪畫、雕塑、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動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陶瓷藝術設計、包裝設計本科專業的考生。
(二)報考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專科專業,且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錄取說明中注明錄取時使用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統考合格成績的考生。
(三)報考其他與美術學類、設計學類專業相近的專業,且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錄取說明中注明錄取時使用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統考合格成績(如部分院校的中國畫、書法學、攝影、影視攝影與制作等專業,具體情況自行查閱招生院校當年公布的藝術類招生簡章)的考生。
以上考生須參加我省2020年高考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統考,并取得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統考合格證。報考美術學、繪畫、雕塑、藝術設計學、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公共藝術、工藝美術、動畫、戲劇影視美術設計、數字媒體藝術、陶瓷藝術設計、包裝設計本科專業的考生,如所報考該專業的院校還有校考要求,須取得我省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統考合格證后方可參加相關招生院校的校考。
二、報名辦法
報考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的考生在高考報名時,必須正確選擇“報考科類”中的“藝術(文)”或“藝術(理)”選項、“術科考試”中須含“美術與設計類”選項。
三、考試內容
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統考包括色彩、素描、速寫三個科目。
科目一:色彩,一般采用靜物寫生、風景默寫等方式筆試,考查考生對色彩的感受能力、認識能力和色彩技法的表現能力。滿分為150分;考場提供4開考試畫紙。
科目二:素描,一般采用人物頭像、石膏像、靜物寫生或默寫等方式筆試,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礎和對形體、結構、體積、空間、質感等方面的理解、認識和表現能力。滿分為150分;考場提供4開考試畫紙。
科目三:速寫,一般采用人物動態寫生或默寫等方式筆試,考查考生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對人物動態、人物動態組合以及人物與環境的整體表現能力,同時注重考查考生對人物的比例、結構、動態的準確把握,以及對畫面的構圖和處理能力。滿分為100分;考場提供8開考試畫紙。
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統考總分為400分。
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總分=科目一成績+科目二成績+科目三成績
四、考試日期
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省統考安排在2019年12月7日-8日進行,各科目考試時間具體安排如下:
音樂類專業考試說明(試行)
一、音樂類專業省統考適用考生范圍
(一)報考音樂學(含音樂教育)、音樂表演本科專業的考生。
(二)報考音樂類專科專業,且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錄取說明中注明錄取時使用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合格成績的考生。
(三)報考其他與音樂類專業相近的專業,且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錄取說明中注明錄取時使用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合格成績的考生。
二、報名辦法
報考音樂類專業的考生在高考報名時,必須正確選擇“報考科類”中的“藝術(文)”或“藝術(理)”選項、“術科考試”中須含“音樂類”選項,同時還須根據自身情況從選項“聲樂小項”“器樂小項”中選擇聲樂與器樂的小項內容。
三、考試內容
音樂類專業省統考包括聽音與樂理、視唱、聲樂、器樂四個科目。
科目一:聽音與樂理,主要考核考生的音樂理論基礎知識、音樂常識等基本內容,及考生在音準、節奏、音樂記憶力等方面的能力。采用閉卷筆試,考試時長為50分鐘。滿分為60分。
樂理主要參考書目:《音樂理論基礎》李重光編著 人民音樂出版社。
科目二:視唱,試題為五線譜和簡譜兩種記譜法顯示,考生現場抽取兩道視唱考題,自選一道應試,考試時長不超過1分鐘。滿分為20分。
科目三:聲樂,考生自備二首聲樂曲目(中外作品均可),并自帶U盤和CD光盤存儲的MP3格式的鋼琴伴奏音樂(U盤和CD光盤僅存本次考試所用的伴奏音樂)。如自備伴奏無法播放時可清唱,不影響評委評分。考試時長不超過8分鐘。滿分為160分。
科目四:器樂,考試時考生現場演奏自備練習曲和樂曲各一首,考生自備樂器(鋼琴除外)和樂譜,不得使用伴奏。考試時長不超過8分鐘,滿分為160分。
音樂類專業省統考總分為400分,專業分具體計算辦法:
1.音樂學本科專業總分=科目一成績+科目二成績+科目三成績+科目四成績;
2.音樂表演本科(聲樂方向)專業總分=科目一成績+科目二成績+科目三成績×2;
3.音樂表演本科(器樂方向)專業總分=科目一成績+科目二成績+科目四成績×2;
4.音樂類專科(高職)專業總分=科目一成績+科目二成績+科目三成績+科目四成績。
說明:若音樂表演本科專業高校招生時不分聲樂、器樂方向,則取考生音樂表演聲樂或器樂方向最高分計入總分。
四、考試日期
音樂類專業省統考自2020年1月上旬開始,具體考試時間及安排見音樂類專業省統考準考證。
舞蹈類專業考試說明(試行)
一、舞蹈類專業省統考適用考生范圍
(一)報考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舞蹈教育本科專業的考生。
(二)報考舞蹈類專科專業,且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錄取說明中注明錄取時使用舞蹈類專業省統考合格成績的考生。
(三)報考其他與舞蹈類專業相近的專業,且招生院校在招生章程或錄取說明中注明錄取時使用舞蹈類專業省統考合格成績的考生。
(四)國標舞、體育舞蹈不包括在本次舞蹈類專業省統考范圍內。
二、報名辦法
報考舞蹈類專業的考生在高考報名時,必須正確選擇“報考科類”中的“藝術(文)”或“藝術(理)”選項、“術科考試”中須含“舞蹈類”選項,同時還須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中國舞”或“芭蕾舞”小項內容。
三、考試內容
舞蹈類專業省統考包括形體與基本功測試、劇目片斷表演、即興表演三個科目。
科目一:形體與基本功測試,考查考生舞蹈學習應有的身體能力,基本功訓練的系統和扎實度。考試主要從軟開度、控制、旋轉、跳躍、翻身、特殊技巧展示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查。考生數人一組,由評委統一組織,統一測試。考試時要求女生身著體操服、大襪子;男生身著緊身背心、緊身褲,考試時長不超過5分鐘,滿分200分。
科目二:劇目片斷表演,通過考生的舞蹈表演,測定考生的藝術表現力、感染力、舞姿動作規范性和節奏準確性。考生自備舞蹈服裝、表演道具及僅存本次考試所用MP3格式音樂的U盤和CD光盤,考試時長不超過2分鐘,滿分150分。
科目三:即興表演,通過考生的舞蹈表演,測定考生的樂感、思維反應能力、動作協調能力、情感表達能力、音樂理解能力和舞蹈創編能力等。考生數人一組,以抽簽的形式確定表演音樂,考試時長不超過2分鐘,滿分50分。
舞蹈類專業省統考總分為400分。
舞蹈類專業總分=科目一成績+科目二成績+科目三成績
四、考試日期
舞蹈類專業省統考安排在2020年1月上旬開始,具體考試時間及安排見舞蹈類專業省統考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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