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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高考

西安音樂學院2019年本科招生簡章

時間:2019年01月01日 來源:美術高考網 整理:湖南美術高考網

  招生專業、學制、名額

專業名稱及代碼

專業方向

名額

院、系

學制

層次

藝術史論130101

藝術史論

15

音樂學系

四年

本科

音樂學130202

音樂學

40

音樂教育

330

音樂教育學院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130203

作曲、電子音樂作曲、指揮
視唱練耳

35

作曲系

五年

錄音藝術130308

錄音藝術

10

現代音樂學院

四年

藝術與科技130509T

電子音樂制作、鋼琴演奏調修、音樂數字媒體

30

音樂表演130201

管風琴(雙排鍵電子琴);流行器樂:(流行鍵盤、流行薩克斯、電聲吉他、電貝司、爵士鼓);流行演唱

80

聲樂:(美聲、民族、陜北民歌演唱)

80

聲樂系

鋼琴演奏、手風琴

55

鋼琴系

管弦樂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吉它、豎琴、長笛、雙簧管、單簧管、低音單簧管、大管、薩克斯、小號、圓號、中音號、長號、大號、打擊樂)

80

管弦系

中國樂器:(竹笛、笙、管子、嗩吶、排簫、琵琶、揚琴、古箏、古琴、柳琴、三弦、阮、二胡、板胡、打擊樂)

80

民樂系

舞蹈表演130204

舞蹈表演(歌舞表演、芭蕾)

65

舞蹈系

舞蹈學130205

舞蹈學

15

舞蹈編導130206

舞蹈編導

35

  備注:1、合計招生數950名,最終招生計劃以教育部公布數字為準

  2、我校同時面向國際及港、奧、臺地區招收本科留學生,申請流程及錄取辦法詳詢國際合作與交流處。郵箱:wai-ban@163.com,電話:029-88667064

  報名、考試時間、地點

  報名網址:http://zsb.xacom.edu.cn

  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1月20日12時—2月20日12時

考點

地點

現場確認日期及時間

初試日期

復試、三試日期

陜西
西安

西安音樂學院(西安市長安中路108號)

外省考生

3月9日—10日
9:00—16:00

3月11日—12日

3月14日—17日

陜西省非聯考專業考生

3月9日—10日
9:00—16:00

3月11日—12日

陜西省聯考專業合格考生

3月11日
9:00—16:00

 

  【注】西安音樂學院2019年本科招生考試只在校本部設立專業考點。

  音樂學系

  一、藝術史論

  初試:

  1、藝術能力考試:表演形式或展示形式自選(需現場表演)。

  2、專業口試:考察與藝術史論專業相關的認知能力、思維能力和語言表述能力。

  復試:

  1、藝術史論基礎知識考試:各門類藝術常識、中西藝術史常識(考試時間:150分鐘)。

  2、藝術評論寫作:寫作基礎、藝術理解、文字表述等能力測試(考試時間:150分鐘)。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初試40%(藝術能力考試、專業口試各20%);復試60%(基礎知識、評論寫作各30%)

  【參考教材】

  1、曾致主編《藝術類專業高考應試必備?文藝常識》,中國傳媒大學出版社2008

  年版

  2、普通高中語文、歷史、地理、音樂、美術教材。

  二、音樂學

  說明:音樂學系設有音樂學理論、音樂藝術管理兩個方向。實行統一招生入學考試,入學后分方向培養。

  初試(面試):

  1、鋼琴或其他樂器(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自選樂曲一首,背譜演奏;

  2、音樂學理論方向演唱中外歌曲一首,或演唱民歌、說唱、戲曲選段一首;口試考核與音樂學常識相關的認知能力、思辯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等;

  3、音樂藝術管理方向演唱中外歌曲一首;或展示其他藝術表演技能(舞蹈、朗誦、創意設計展示等);口試考核與音樂藝術管理常識相關的認知能力、思辯能力及語言表達能力等。

  復試(筆試):

  1、音樂學基礎知識:音樂藝術管理相關常識;中、西音樂史常識;中國傳統音樂常識。(考試時間:150分鐘);

  2、命題寫作:音樂理論思維和創新思維與寫作能力測試(考試時間:150分鐘);

  三試基本樂科:

  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專業分值結構說明】滿分100分。其中:初試30%;音樂學基礎知識40%;命題寫作20%;三試10%。

  【參考教材】(音樂學理論專業與音樂藝術管理專業共同使用)

  1、俞人豪、周青青等著:《音樂學基礎知識問答》,中央音樂學院出版社2006年6月1日出版;

  2、普通高中語文、歷史、地理教材。

  音樂教育學院

  音樂學(音樂教育)

  一、考試項目:

  1、聲樂演唱。

  2、鍵盤樂器演奏或其它樂器演奏(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自備)。

  3、舞蹈表演、朗誦表演、第二樂器演奏(任選其中兩項)。

  4、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二、考試內容、形式及要求:

  1、聲樂考試須準備中外民歌、藝術歌曲或歌劇詠嘆調(不含流行歌曲)的作品四首。初、復試各報兩首,由評委現場抽取一首演唱。

  2、鍵盤考試須準備兩首作品。初試內容:演奏練習曲或復調樂曲一首。復試內容:演奏奏鳴曲或樂曲一首。其它器樂考試須準備兩首不同風格的作品,初、復試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譜,初、復試作品不能重復。

  4、舞蹈表演須準備一分鐘的自選舞,自備音樂(U盤mp3格式單曲);朗誦表演須準備一分鐘的自選作品(背誦)。

  三、專業要求:

  1、聲樂演唱:嗓音條件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圓潤,音質干凈,聲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較準確地運用普通話或原文演唱中外民歌、藝術歌曲或歌劇詠嘆調。

  2、鍵盤樂器演奏:具有較扎實的基本功,樂曲演奏規范、流暢、完整,具有正確把握節奏、速度、較好控制力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練習曲程度不低于車爾尼299。②樂曲程度相當于莫扎特奏鳴曲快板樂章的中外樂曲。

  3、其它樂器演奏:具有正確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勢和演奏狀態。有一定的基本功,樂曲演奏流暢、規范完整,能夠較好的體現樂曲的內容和風格,具有較強的音樂感。

  4、朗誦:具有普通話的基本表達能力,口齒清晰,能初步運用語氣語調表達作品。

  5、舞蹈:具有基本的形體表現能力,動作基本流暢、風格基本準確,有初步的音樂感受力和律動節奏;

  6、第二樂器演奏:指"鍵盤樂器或其它樂器演奏"以外樂器演奏。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聲樂演唱45%,鍵盤樂器演奏或其它樂器演奏

  45%,舞蹈、朗誦、第二樂器演奏(任選其中兩項)10%。

  【注】陜西省考生聯考考試曲目與校考考試曲目不得重復。

  作曲系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一、作曲

  初試:

  1、聲樂曲創作:根據指定的歌詞創作一首帶鋼琴伴奏的歌曲(考試時間:180分鐘)。

  2、樂理:音樂基礎理論內容(考試時間:120分鐘)。

  復試:

  1、器樂曲創作:根據指定的音樂片段創作一首小型器樂曲(考試時間:180分鐘)。

  2、和聲:(考試時間:120分鐘)。

  (1)形式: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配置四部和聲;

  (2)程度:一級關系轉調范圍內。

  3、面試:

  (1)樂器演奏:a、鋼琴:相當于車爾尼299程度以上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相當于奏鳴曲快板樂章的樂曲一首;b、其它樂器:具有一定難度的樂曲兩首;

  (2)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

  (3)其它:對音樂的感受力、想象力、創造性考查。

  三試:基本樂科

  1、面試:

  (1)模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轉位;

  (2)構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轉位;

  (3)節奏短句模仿:常見節奏型(2/4、3/4、3/8);

  (4)視唱: 兩升兩降以內,高音譜號與低音譜號,唱名法不限。

  2、聽寫:

  (1)旋律音程聽記;

  (2)和聲音程聽辨與聽寫;

  (3)和弦聽辨:四種三和弦、四種七和弦原位及其轉位;

  (4)和弦連接:兩個升、降號以內的大、小調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轉位,終止四六和弦及變格終止(四聲部排列),要求聽出低音與功能;

  (5)單聲部旋律聽寫: 兩升兩降內,有變化音,標準音定調。

  (6)二聲部旋律聽寫: 兩升兩降內,較簡易,標準音定調。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創作(聲樂、器樂)50%,面試25%(其中樂器演奏

  10%),和聲15%,樂理10%,

  【注】三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

  二、電子音樂作曲

  初試:

  1、單聲部旋律寫作(考試時間:120分鐘)

  根據指定的音樂材料(動機、樂句、音列、節奏型)寫作兩條特性不同、風格不同的單聲部器樂化旋律。(單二部結構)

  2、樂理:(參加作曲專業方向的樂理考試)。

  復試:

  1、多聲部器樂曲寫作(考試時間:120分鐘)

  根據指定的多聲部主題原型,創作出該主題的四種變奏形式(每種變奏長度需與主題原型保持基本一致)

  2、和聲: (參加作曲專業方向的和聲考試)。

  3、面試:

  (1)樂器演奏:

  a、鋼琴:相當于車爾尼299程度以上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相當于奏鳴曲快板樂章的樂曲一首;

  b、其它樂器:具有一定難度的樂曲兩首;

  (2)民歌演唱或戲曲、說唱;

  (3)其它:對音樂的感受力、想象力、創造性考查。

  三試:

  基本樂科(參加作曲專業方向的基本樂科考試)。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創作(單聲部旋律寫作、多聲部器樂曲寫作)50%,面試25%(其中樂器演奏10%),和聲15%,樂理10%,

  【注】三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

  三、指揮

  初試:

  1、專業科目考試

  (1)樂隊指揮:指揮管弦樂曲一首或交響樂曲一個樂章(考試前提交鋼琴縮譜);

  (2)合唱指揮:指揮中、外合唱作品各一首。(合唱指揮方向考試可使用音響);

  (3)民族樂隊指揮:指揮民族管弦樂或西洋管弦樂作品一首(民族樂隊指揮方向考試可使用音響)

  2、樂理(參加作曲專業方向的樂理考試)。

  復試:

  1、面試:

  (1)試奏:a、樂隊指揮:現場試奏及試指指定管弦樂作品片段,并加以分析;

  b、合唱指揮:視唱及試指指定合唱曲目片段,并加以分析。

  (2)綜合素質考核

  2、鋼琴:

  (1)樂隊及合唱指揮方向:練習曲一首(740及以上程度),大型樂曲或貝多芬奏鳴曲快板樂章任選一首,復調樂曲一首(可加試西洋樂器演奏,參考加分)。

  (2)民族樂隊指揮方向:練習曲一首(849及以上程度),復調樂曲一首,大型樂曲或奏鳴曲快板樂章任選一首(可加試民族樂器演奏,參考加分)。

  3、和聲(參加作曲專業方向的和聲考試)。

  三試:

  基本樂科:(參加作曲專業方向的基本樂科考試)。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專業主科50%,面試15%,鋼琴及樂器演奏(演唱)10%,樂理10%,和聲15%,

  【注】三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

  四、視唱練耳

  初試:

  1、專業筆試、聽寫:(考試時間90分鐘)

  (1)旋律音程:大譜表,跨度超過一個八度具體音高聽寫;

  (2)和聲音程:大譜表,跨度超過一個八度具體音高聽寫;

  (3)和弦:大譜表,四種三和弦、四種七和弦原位、轉位(四聲部排列);

  (4)和旋連接:大譜表,兩個升、降號以內的大、小調式。含D7、SII7、DVII7、DD7、DDVII7和弦的原、轉位,終止四六和弦及變格終止(四聲部排列);

  (5)單聲部旋律聽寫:兩個升、降號以內,包括變化音、較復雜節奏、近關系轉調;

  (6)二聲部旋律聽寫:兩個升、降號以內的自然、和聲、旋律大、小調式或民族調式;

  (7)歌曲寫作:按指定的歌詞創作藝術歌曲一首(帶伴奏)或旋律動機發展。

  2、樂理:(參加作曲專業方向的樂理考試)。

  復試:

  1、專業面試

  (1)構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四種七和弦原位及轉位構唱;

  (2)旋律背譜移調:兩個升降號以內、長度八小節;

  (3)讀節奏:十六小節較復雜節奏;

  (4)視唱:兩個升降號以內(包括近關系轉調)視唱;

  (5)彈唱:現場彈唱指定樂曲。

  2、鋼琴演奏(相當于車爾尼740程度及以上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或中外樂曲一首。主考樂器僅限鋼琴)。

  3、和聲:(參加作曲專業方向的和聲考試)。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聽寫50%,專業面試40% ,鋼琴演奏10%。(樂理、和聲為參考科目)

  現代音樂學院

  錄音藝術

  初試:

  1、樂理與聽寫:音樂基礎理論及聽寫,聽寫內容詳見"附錄二"。(考試時間:90分鐘)。

  2、專業綜合能力測試:計算機常識、音頻技術常識、聲學常識、音樂素材聽辨。(考試時間:120分鐘)

  3、面試:

  (1)樂器演奏;

  (2)歌曲演唱:風格、唱法不限,清唱;

  (3)音樂及錄音常識問答。

  復試:

  1、基礎和聲(考試時間:120分鐘)

  (1)程度:自然音體系(三和弦、屬七和弦及其轉位的應用);

  (2)形式:為高音旋律配和聲,為低音旋律配和聲。

  2、作品分析(考試時間:180分鐘)

  (1)音樂錄音作品分析:對歌曲作品的整體創作特點、樂器/音色使用情況、音響特色及曲式結構等進行分析;

  (2)影視作品聲音分析:音響素材聽辨、識別、比較;影視作品聲音片斷的內容、聲畫關系(含音樂)、創作特點等要素分析。

  三試:

  基本樂科(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二”)。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作品分析30%,樂理與聽寫10%,和聲15%,專業綜合能力測試20%,面試20%,三試5%。

  藝術與科技

  1、電子音樂制作:

  初試:

  1、創作(考試時間:180分鐘)

  (1)根據指定歌詞和旋律,續寫一首完整的歌曲(流行音樂風格,規模不限,不寫鋼琴伴奏),并標記出全曲的和聲。

  (2)根據指定音樂材料(動機、音列、節奏等),寫作單聲部器樂化旋律,不少于一個樂段。

  2、樂理與聽寫:音樂基礎理論及聽寫,聽寫內容詳見“附錄二”。(考試時間:90分鐘)。

  復試:

  1、和聲(考試時間:120分鐘)

  (1)程度:自然音體系(三和弦、七和弦的各種用法以及自然調內模進)。

  (2)形式:為高音旋律配和聲,為低音旋律配和聲。

  2、專業綜合能力測試(考試時間:150分鐘)

  (1)樂器聽辨與樂隊音響(含節拍節奏、調式及和聲等)聽辨。

  (2)專業硬件設備基礎知識。

  (3)主流宿主音樂軟件基本功能及基本應用能力。(可由考生根據個人對軟件的熟悉程度選擇Logic Pro X或Cubase 5內容作答)

  (4)流行音樂作品創作及編曲分析。

  3、專業面試

  (1)鋼琴演奏:練習曲、奏鳴曲或其他樂曲任選一首(其它樂器參照鋼琴基本內容及要求)。

  (2)歌曲演唱:風格、唱法不限,清唱。

  (3)調式調性判斷:根據所播放的流行音樂片段,使用鋼琴在2分鐘內判斷出該片段的調式調性。

  (4)音樂常識與專業基礎知識問答。

  三試:

  基本樂科(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二")。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其中創作25%,樂理與聽寫10%,和聲15%,專業綜合能力測試25%,面試20%,三試5%。

  2、鋼琴演奏調修:

  初試:

  1、鋼琴調率專業聽音

  (1)拍音聽辨:同度、八度的拍音聽辨,根據拍頻用手示意拍頻速度。

  (2)音的高低:同度中以單弦為標準,與產生拍音的雙弦之間比較音的高低。

  (3)音程寬窄:以根音或冠音為基礎,聽辨向上或向下構成的四度、五度、八度音程的寬窄性質。

  2、鋼琴演奏:演奏水平相等于車爾尼299程度的練習曲和樂曲各一首。

  復試:

  1、筆試:鋼琴內部結構以及樂器相關常識。(考試時間:90分鐘)

  2、實操:根據圖紙組裝成品。

  三試 :

  基本樂科(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專業聽音20%,鋼琴演奏20%,筆試30%,實操15%,基本樂科15%。

  3、音樂數字媒體:

  初試:

  1、樂理與聽寫:音樂基礎理論及聽寫,聽寫內容詳見"附錄二"。(考試時間:90分鐘)。

  2、繪畫:根據命題繪畫(考試時間:180分鐘)。

  形式:素描(工具限黑色鉛筆、黑色炭筆、橡皮)或色彩(水粉、水彩、丙烯、油畫任選)。

  復試:

  1、專業綜合能力測試:(考試時間:120分鐘)。

  (1)對所給出的影像做出主題、風格、分鏡頭、音樂或聲音特征方面的描述與評價。

  (2)對所給出的圖像做出風格、構圖、色彩、表現力等方面的描述與評析。

  2、面試:

  (1)樂器演奏;

  (2)音樂、數字媒體及計算機常識問答。

  三試:

  基本樂科(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二")。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期中樂理與聽寫10%、繪畫35%、綜合能力測試25%、面試25%、三試5%。

  三、音樂表演

  (一)管風琴(雙排鍵電子琴)

  初試:

  1、練習曲一首(相當于車爾尼740及以上程度);

  2、視奏樂曲一首(考試現場給出16-32小節三行譜,考生在電子管風琴上選取恰當音色并進行演奏)。

  復試:

  1、自選樂曲一首;

  2、根據考試現場給出的16-32小節帶和弦標記的旋律,在電子管風琴上選取恰當音色并進行即興演奏。

  三試:

  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考生可用電子管風琴、鋼琴、電鋼琴、單排電子琴演奏。考場提供用琴為:電子管風琴雅馬哈EL-900、ELS-02C、吟飛RS-1000E型,以及鋼琴和電鋼琴。考試曲目需背譜演奏。

  (二)流行鍵盤演奏:

  初試:

  1、練習曲一首(相當于車爾尼740及以上程度);

  2、視奏:現場演奏指定樂曲(考試現場給出16-32小節鋼琴譜,考生進行視奏)。

  復試:

  1、自選樂曲一首,不限風格。(流行或爵士風格作品優先);

  2、根據考試現場給出的16-32小節帶和弦標記的旋律,進行即興演奏。

  三試:

  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考生可用鋼琴、電子鋼琴、電子管風琴演奏。考場提供鋼琴、電鋼琴、電子管風琴(雅馬哈EL-900、ELS-02C、吟飛RS-1000E)。考試曲目需背譜演奏。

  (三)流行薩克斯:

  初試:

  1、自選樂曲一首(風格不限,需自帶伴奏或鋼琴伴奏);

  2、視奏:現場演奏指定音樂片段。

  復試:

  1、流行或爵士樂曲一首(需自帶伴奏或鋼琴伴奏);

  2、現場抽取一條十二小節布魯斯伴奏(C、F、Bb、Eb、G調)作即興演奏。

  三試:

  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考點提供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輔助設備考生自備。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帶,應統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盤提交。考試曲目需背譜演奏。

  (四)電聲吉他

  初試:

  1、根據現場抽取譜例上指定的四個調的主音和調式(自然大小調式)彈奏音階。要求:

  (1)每個調兩個八度上行加下行。

  (2)節拍器速度規定65-88,考生從規定范圍中自行選擇;

  (3)以十六分音符進行演奏;

  (4)各調音節之間需連貫演奏,不得停頓。

  2、自選樂曲一首(風格不限,自備伴奏)

  復試:

  1、根據現場譜例給出的和聲功能標記,配合伴奏音頻設計伴奏織體,進行即興演奏。考試現場預聽一遍,第二遍正式考試。

  2、自選樂曲一首(風格不限,自備伴奏)

  三試:

  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考點提供樂器專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輔助設備考生自備。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帶,應統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盤提交。考試曲目需背譜演奏。

  (五)電聲貝斯

  試初:

  1、抽查大調音階一條(4/4拍,十六分音符演奏,帶節拍器速度70-120);

  2、練習曲一首。

  復試:

  1、根據現場譜例給出的和聲功能標記,配合伴奏音頻進行即興演奏。考試現場預聽一遍,第二遍正式考試。

  2、流行或爵士風格樂曲一首。曲目需背譜演奏,自備伴奏。

  三試:

  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考點提供樂器專用音箱,效果器及其它輔助設備考生自備。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帶,應統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盤提交。考試曲目需背譜演奏。

  (六)爵士鼓

  初試:

  1、小軍鼓練習曲一首;

  2、視譜演奏一條(長度不超過16小節);

  3、樂曲一首(樂曲必須有伴奏音樂,伴奏自帶。考試時提交樂曲樂譜)。

  復試:

  1、根據考試現場給出的16-32小節音樂一段,進行即興配合演奏(考試現場預聽一遍,第二遍進行演奏);

  2、樂曲一首。(不得與初試曲目重復,樂曲必須有伴奏音樂,伴奏自帶。考試時提交樂曲樂譜)。

  三試:

  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考點提供DW六鼓爵士鼓和標配镲片,其它打擊樂器考生自帶。考生如需使用伴奏帶,應統一采用WAV或MP3文件形式,用U盤提交。小軍鼓部分不強制背譜,其它考試曲目需背譜演奏。

  (七)流行演唱

  初試:

  演唱歌曲一首(中外流行歌曲、音樂劇選段,外文作品用原文演唱。準備兩首,抽考一首)。

  復試:

  1、演唱歌曲一首(中外流行歌曲、音樂劇選段,外文作品用原文演唱。準備兩首,抽考一首,不得與初試曲目重復)。

  2、朗誦一首備考曲目的歌詞(中文)。

  三試:

  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1)考生須在報名時填寫四首備考曲目的名稱,初、復試曲目不得重復;2)考場提供麥克風及擴音設備,考生須自備音頻伴奏,現場以U盤提交,統一采用數字音頻文件形式(MP3或WAV格式)提交;3)如需鋼琴伴奏,考生需自請伴奏人員,考場配備鋼琴,如需其他樂器伴奏,請考生自備。

  聲樂系

  一、美聲唱法:

  考生須在報名時填寫美聲聲樂曲目四首,初試與復試各演唱其中兩首(初試和復試演唱作品不得重復)。

  初試:演唱中外聲樂作品兩首(中外聲樂作品各一首,要求原文、原調演唱)。

  復試:演唱風格不同的中外聲樂作品兩首(中外聲樂作品各一首,要求原文、原調演唱)。

  三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二、民族唱法

  考生須在報名時填寫民族聲樂曲目四首,初試與復試各演唱其中兩首(初試和復試演唱作品不得重復)。

  初試:演唱作品兩首(傳統民歌或改編民歌聲樂作品一首,及中國聲樂作品一首)。

  復試:演唱作品兩首(傳統民歌或改編民歌聲樂作品一首,及中國聲樂作品一首)。

  三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三、陜北民歌演唱:

  考生須在報名時填寫陜北民歌四首,初試與復試各演唱其中兩首(初試和復試演唱作品不得重復)。

  初試:演唱不同風格的陜北民歌兩首。

  復試:演唱不同風格的陜北民歌兩首。

  三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陜西省考生聯考考試曲目與校考考試曲目不得重復。

  鋼琴系

  一、鋼琴演奏:

  初試:練習曲一首(相當于車爾尼740及以上程度),復調作品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復試: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自選樂曲一首(中外均可)。

  三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二、手風琴演奏:

  初試:練習曲一首(相當于車爾尼740及以上程度);復調作品一首(相當于巴赫三部創意曲及以上程度)。

  復試:自選樂曲兩首。

  三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管弦系

  考生報考管弦系所有器樂種類初、復試曲目不得重復(鋼琴伴奏自帶);初試總時間不超過8分鐘,復試總時間不超過10分鐘;進入復試的考生均須參加三試基本樂科考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陜西省考生聯考考試曲目與校考考試曲目不得重復。

  一、木管類

  長笛:

  初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試:

  1、音階:演奏四升、四降以內大小調音階和三度模進琶音分解和弦各一條,(三個八度)用不同連吐的方法演奏。

  2、練習曲:練習曲快速、慢速各一首。

  3、自選樂曲一首。

  參考曲目:莫扎特《G大調協奏曲》;莎米娜德《小協奏曲》;多普勒《匈牙利田園幻想曲》(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曲目)。

  單簧管:

  初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試:

  1、音階:演奏四升、四降以內大小調音階和三度模進琶音分解和弦各一條,(三個八度)用不同連吐的方法演奏。

  2、練習曲:練習曲快速、慢速各一首。

  3、自選樂曲一首。

  參考曲目:莫扎特《A大調協奏曲》;斯波爾《第一協奏曲》;韋伯《第二協奏曲》(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曲目)

  4、可加試低音單簧管

  雙簧管:

  初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試:

  1、音階:演奏四升、四降以內大小調音階和三度模進琶音分解和弦各一條,(三個八度)用不同連吐的方法演奏。

  2、練習曲:練習曲快速、慢速各一首。

  3、自選樂曲一首。

  參考曲目:維瓦爾第《a小調協奏曲》;巴赫《馬爾切洛協奏曲》;亨德爾《g小調協奏曲》;海頓《C大調協奏曲》(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曲目)

  大管

  初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試:

  1、音階:演奏四升、四降以內大小調音階和三度模進琶音分解和弦各一條,(三個八度)用不同連吐的方法演奏。

  2、練習曲:練習曲快速、慢速各一首。

  3、自選樂曲一首。

  參考曲目:莫扎特《bB大調協奏曲》;丹茨《F大調協奏曲》;泰勒曼《e小調奏鳴曲》(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曲目)

  薩克斯

  初試:自選樂曲一首。

  參考曲目:保羅.阿格里科勒.杰寧《西班牙主題與變奏》;維瓦爾第《奏鳴曲》(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復試:

  1、音階:演奏三升、三降以內大小調、琶音(含連音、斷音);

  2、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自選樂曲一首。

  參考曲目:米約《丑角組曲》;巴赫《第四奏鳴曲》;格拉祖諾夫《小協奏曲》;克萊斯頓《奏鳴曲第一樂章》(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二、銅管類

  小號

  初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試:

  1、音階:演奏三升、三降以內大小調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

  2、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自選樂曲一首。

  參考曲目:J.E.巴拉特《行板諧謔曲》(用bB或C調小號演奏);胡梅爾《bE大調協奏曲》(用bE或bB調小號演奏);阿爾班《威尼斯狂歡節變奏曲》(用bB調小號演奏)(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圓號

  初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試:

  1、音階:演奏三升、三降以內大小調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

  2、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自選樂曲一首。

  參考曲目:莫扎特《bE大調第三圓號協奏曲》;馬吉斯《第二圓號協奏曲》;貝多芬《F大調奏鳴曲》;弗蘭斯特勞斯《c小調協奏曲》(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長號(次中音號)

  初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試:

  1、音階:演奏三升、三降以內大小調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

  2、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自選樂曲一首。

  參考曲目:阿·吉爾芒《交響小品》;薩斯《bB大調小協奏曲》;圣桑《短歌》

  (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次中音號:羅爾《主題與變奏》;阿爾班《美麗的雪景》;阿.吉爾芒《交響小品》

  (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大號

  初試:自選樂曲一首。

  復試:

  1、音階:演奏三升、三降以內大小調音階、琶音(含連音、斷音);

  2、練習曲兩首(旋律性和技巧性各一首);

  3、自選樂曲一首。

  參考曲目:薩斯《bB大調小協奏曲》;列別杰夫《音樂會快板》;多納戴德《大號組曲》(也可自選同等程度的其它樂曲)。

  三、弦樂

  小提琴

  初試:

  1、自選中外樂曲一首和練習曲一首;

  2、自選不同風格樂曲兩首。

  (以上兩個選項中選擇一項進行演奏)

  復試:

  1、 演奏三個八度單音音階,包括七組琶音、分解三度音階、半音階;演奏兩個八度雙音音階,包括三度、六度、八度(一弓兩個或四個音演奏);

  2、練習曲一首(克萊采爾42首練習曲同等或以上程度);

  3、自選一首協奏曲的第一樂章或二、三樂章。

  ★初試和復試曲目不可重復演奏,樂譜中反復記號段落無需反復演奏

  中提琴:

  初試:

  1、 一首(一段或一個樂章)巴洛克時期無伴奏組曲或無伴奏奏鳴曲;

  2、以下任選一組

  (1)協奏曲的第一樂章或連續演奏第二、三樂章。

  (2)奏鳴曲的第一樂章或連續演奏第二、三樂章。

  復試:

  1、 演奏三個八度的大調或小調單音音階,包括七組琶音、三度模進、半音階;演奏雙音音階:包括三度、六度、八度(一弓兩個或四個音演奏);

  2、練習曲一首:福克斯或克萊采爾練習曲(同等或以上程度);

  3、以下任選一組

  (1)協奏曲或奏鳴曲的一個樂章。

  (2)自選樂曲一首。

  ★ 初試和復試曲目不可重復演奏,樂譜中反復記號段落無需反復演奏

  大提琴

  初試:

  1、巴赫無伴奏組曲中的任何一段。

  2、大型樂曲一首

  復試:

  1、四個八度音階琶音及三個八度的三、六、八度雙音音階。

  2、練習曲一首(程度相當于波帕大提琴高級練習曲40首)。

  3、大型樂曲一個樂章:圣桑《a小調協奏曲》;海頓《C大調協奏曲》;拉羅《d小調協奏曲》;德沃夏克《b小調協奏曲》;柴可夫斯基《洛可可主題變奏曲》(或相當于以上曲目程度的樂曲)。

  低音提琴

  初試:樂曲與練習曲各一首;

  復試:

  1、涉及拇指把位的三個八度內的音階、琶音;

  2、練習曲一首;

  3、協奏曲或奏鳴曲的一快一慢兩個樂章,也可自選一首大型樂曲。

  豎琴

  初試:

  1、練習曲一首(相當于波佐利練習曲程度);

  2、自選樂曲一首。

  復試:

  1、大調與關系小調音階與琶音;

  2、演奏巴洛克時期作品一首;

  3、自選樂曲一首(不得與初試重復,程度相當于扎貝爾的《源泉》)。

  古典吉他

  初試:

  1、自選作品一首;

  2、巴赫復調作品一首。

  復試:

  1、兩個八度以上A.Segovia的大小調音階;

  2、練習曲一首(作曲家泰雷加、巴里奧斯或維拉羅伯斯可任選一首);

  3、自選獨奏作品一首(復試自選作品不得與初試重復)。

  四、西洋打擊樂

  初試:

  1、馬林巴:自選四槌曲目一首

  參考曲目:埃克哈特.科派斯《女巫之舞》;艾瑞克.薩姆特《 旋轉I, II, III, IV》(或同等級曲目)

  2、小軍鼓:練習曲一首

  參考教材:米歇爾.彼得《小鼓教程》;杰奎斯.德利科柳斯《十二首小鼓練習曲》

  復試:

  1、馬林巴:自選四槌曲目一首(復試曲目不得與初試重復)

  參考曲目:三宅一德 《鏈》(或同等級曲目)

  2、小軍鼓或定音鼓:自選曲目一首

  小軍鼓參考曲目:芬克《小鼓組曲》;杰克.穆斯《概念》(或同等級曲目)

  定音鼓參考曲目:約翰.貝克《定音鼓奏鳴曲》;艾略特.卡特《八首四面定音鼓作品》(或同等級曲目)

  民樂系

  考生報考民樂系所有器樂種類初、復試曲目不得重復(復試可自帶伴奏);初試總時間不超過8分鐘,復試總時間不超過10分鐘;進入復試的考生均須參加三試基本樂科考試。基本樂科以及格線為準,不占專業分值比例(具體考試內容見附錄一)。

  【注】陜西省考生聯考考試曲目與校考考試曲目不得重復。

  一、吹管樂(竹笛、笙、管子、嗩吶、排簫)

  初試:練習曲一首,自選樂曲一首。

  復試:練習曲一首,自選樂曲一首,曲目不得與初試曲目重復。(加試演奏:加鍵笙和加鍵嗩吶可根據程度給予適當加分)

  二、弓弦樂(二胡、板胡)

  初試:練習曲一首,自選樂曲一首。

  復試:練習曲一首,自選樂曲一首,曲目不得與初試曲目重復。

  三、彈撥樂(古箏、古琴、揚琴、琵琶、柳琴、阮、三弦)

  初試:練習曲一首,自選樂曲一首。

  復試:練習曲一首,自選樂曲一首,曲目不得與初試曲目重復。

  四、打擊樂

  初試:練習曲一首(小軍鼓、馬林巴、顫音琴可自選一首練習曲),自選樂曲一首(必須用中國打擊樂器演奏)

  復試:中國打擊樂器(排鼓、中國大鼓、板鼓)樂曲一首。西洋打擊樂器(馬林巴或顫音琴)樂曲一首。

  舞蹈系

  一、舞蹈編導

  初試:1、外形條件測試;

  2、基本功能力測試;

  3、自選舞表演。

  復試:1、命題編舞。(2題)

  二、舞蹈表演

  初試:1、外形條件測試;

  2、基本功能力測試。

  3、自選舞。

  復試:以下任選兩項

  1、戲劇表演;2、歌曲演唱;3、朗誦;4、自選舞(不得與初試重復)

  三、舞蹈學

  初試:1、外形條件測試;

  2、基本功能力測試;

  3、自選舞表演。

  復試:筆試1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

  1、舞蹈基礎理論,參考書目《舞蹈藝術概論》。

  2、舞蹈作品分析,參考書目《中外舞蹈作品賞析》。

  考試要求:

  1、著裝要求:劇目考試不得穿演出服;初、復試女生著體操服、連褲襪、舞鞋;男生著緊身背心、氨綸平角短褲(或連體服)、舞鞋。

  2、音樂要求:考生自備自選舞劇目及歌曲演唱伴奏音樂,MP3格式U盤儲存。

  3、考試項目要求:

  (1)外形條件測試:形象好、氣質好。

  (2)基本功能力測試:

  軟度類:前、旁、后搬腿;腿的控制;下腰;

  旋轉類:(女)四位、平轉、揮鞭轉或旁腿轉(男)二位轉、平轉、旁腿轉;

  跳躍類:(女)倒踢紫金冠跳、大跳、(男)撕叉跳、雙飛燕;

  翻騰類:(女)點翻身、串翻身、側空翻、前空翻(男)躺身蹦子、拉腿蹦子、小翻、前后空翻;

  以上劃橫線的內容為必考項目,(翻騰類技巧芭蕾專業除外)其余內容為特殊技巧,考生須在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自行選擇完成。

  (3)自選舞表演:(表演專業自選舞劇目①②不得雷同)

  舞蹈編導:自選舞舞種不限,時長不少于1分鐘,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緒到位、動作流暢、風格準確、技術穩定;

  舞蹈表演:風格不限,富有表現力(包括:芭蕾舞、國標、爵士舞、街舞等流行舞蹈和現代舞、中國古典舞、民間舞均可)。

  自選舞時長不少于1分鐘,要求舞蹈表演中情緒到位、動作流暢、風格準確、技術穩定。

  (4)命題編舞,考生需根據所抽考題組織創作1分鐘的舞蹈,之后進行所編舞蹈的表演,要求具有一定舞蹈編創意識。

  (5)歌曲演唱:風格不限,包括藝術歌曲及流行歌曲,時長2分鐘以內,

  演唱要求:演唱中節奏、音準、音色良好、能夠聲情并茂、富有情感地演唱作品。伴奏音樂自備或清唱。

  (6)戲劇表演和朗誦:任何舞臺表演藝術范疇內的戲劇小品或臺詞朗誦,時長不少于2分鐘。

  【專業分值結構】滿分100分初試占50%;復試占50%

  附錄一: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表演、鋼琴演奏調修專業基本樂科考試內容

  1、面試:

  (1)單音聽辨;

  (2)模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轉位;

  (3)構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轉位;

  (4)節奏模仿:常見節奏型(2/4、3/8);

  (5)視唱:一升一降以內,高音譜號與低音譜號,唱名法不限。

  2、聽寫:

  (1)旋律音程聽寫;

  (2)和聲音程性質聽辨:自然音程;

  (3)和弦色彩聽辨: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轉位;

  (4)節奏聽寫:2/4、3/8

  (5)單聲部旋律聽寫。

  3、樂理:

  音及音高、記譜法、節奏節拍、音程、和弦、調式音階、調式中的音程與和弦,調式調性分析、常用音樂術語,移調。

  附錄二:錄音藝術、電子音樂制作、音樂數字媒體專業基本樂科考試內容

  1、面試:

  (1)模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轉位;

  (2)構唱:自然音程、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和弦原位及其轉位;

  (3)節奏模仿:常見節奏型(2/4、3/4、3/8);

  (4)視唱:一升一降以內,高音譜號與低音譜號,唱名法不限。

  2、聽寫:

  (1)旋律音程聽寫;

  (2)和聲音程聽寫;

  (3)和弦色彩聽寫:四種三和弦、大小七、小小七原位及其轉位;

  (4)節奏聽寫:2/4、3/8;

  (5)調式音階選擇:在同主音五聲調式和同主音自然、和聲、旋律小調三個選項中選擇;

  (6)單聲部旋律聽寫;

  (7)二聲部中的上聲部旋律聽寫。

  報考辦法

  一、報考西安音樂學院音樂學(音樂教育)、音樂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表演、錄音藝術專業的陜西省籍考生,必須參加陜西省2019年藝術類招生音樂類、舞蹈類專業課聯考。成績達到省聯考本科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可報名參加我校校考(除舞蹈專業外,其他各專業校考考試曲目不得與聯考考試曲目重復),報考聯考考試科目以外的考生可直接參加我校組織的校考。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考生必須參加各省藝術類統考或聯考,且成績達到合格。如考生無法確定所報考專業是否屬藝術類省統考或聯考所涉及的專業,應先報名參加統考或聯考,因未參加省統考或省統考成績不合格的考生,將不予錄取。有關省級藝術類統考或聯考的具體事宜請咨詢高考報名地省、市級招辦。

  二、我校專業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及現場確認的方式,不接受函報。

  1、報名網址:http://zsb.xacom.edu.cn

  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1月20日—2019年2月20日。考生必須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并且認真核對填報信息。

  2、現場確認:

  (1)網上報名后考生須在專業考試前到報名現場進行信息確認(只限本人)。

  (2)現場確認時,須交驗居民身份證、藝術類考生報考證或省統考合格證,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張,由工作人員核對。

  (3)考生經現場確認合格后,發放"西安音樂學院專業準考證",方可參加專業考試。

  3、考生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必須保證真實性和準確性,如有錯填、漏填、提供虛假信息和進行作假行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三、考生根據自己專業狀況,在考試時間允許的情況下可兼報兩個及以上專業。(因音樂表演專業中有多個專業方向,如兼報的音樂表演專業方向成績均合格,按分數高的專業方向認定為有效分數。)

  四、我校面向全國招生,文理兼收。

  錄取及有關規定

  一、2019年4月10日之后我校在本科招生信息網公布專業合格分數線和基本樂科(樂理、視唱練耳)分數線。

  二、考生須參加全國高考。我校在國家政策指導下自行劃定各省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

  線(不設單科分數線)。

  1、藝術史論、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舞蹈學、錄音藝術、藝術與科技專業上線考生按專業、按省別排序,在招生計劃內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40%+專業成績60%折合成綜合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考生文化課成績÷文化滿分×40)+(專業成績÷100×60)=綜合分。

  2、音樂表演、舞蹈編導、舞蹈表演專業上線考生按專業、按省別排序,在招生計劃內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20%+專業成績80%折合成綜合分由高到低依次錄取。(考生文化課成績÷文化滿分×20)+(專業成績÷100×80)=綜合分。

  3、文化課成績按卷面成績之和,按以上比例計入綜合分。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戶口所在地招生辦進行。

  四、新生入學后第一學年實行試讀制,試讀不適合者取消學籍退回原籍。

  五、本校實行優秀學生獎學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須向學校交納學雜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七、本簡章未盡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導致的調整變更,招生辦公室將在我校官方網站及時發布信息,并以新發布的信息為準,請考生隨時關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

  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西安市長安中路108號(火車站乘14路、239路、K600路、603路、游8[610]路公共汽車到長安立交站下車。乘地鐵二號線體育場站下車B口出站向南300米)郵編:710061

  電話:029-88667076傳真029-88667078

  學校網址:http://www.xacom.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zsb.xacom.edu.cn

  電子信箱:xamusic_zjc201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