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 凡報考寧夏大學新華學院藝術類、體育學類專業的考生均適用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名稱:寧夏大學新華學院(部標代碼:13325)
第四條 學院地址:寧夏銀川市西夏區賀蘭山西路686號
第五條 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六條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第三章 畢業證與學位證
第七條 學生入學后,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經審核合格者,頒發寧夏大學新華學院畢業證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寧夏回族自治區學位委員會有關要求,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章 報考條件、招生批次與招生計劃
第八條 報考音樂學專業的考生須五官端正,無視覺、聽覺、發音器官及肢體疾病,一般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報考美術學專業的考生須無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第九條 學院按照自治區考試院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處規定的批次招生錄取。
第五章 專業課考試
第十條 學院認可寧夏教育考試院組織的藝術類專業課聯考成績,不再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課考試。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學院根據生源情況在文化課成績達到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范圍,確定文化課和專業課錄取分數線。
第十二條 文理科計劃通用。錄取時按照專業課成績文理科綜合排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專業課和文化課均相同時,按單科順序及成績排序。文史類單科順序為文科綜合、語文、數學、外語;理工類單科順序為理科綜合、數學、語文、外語。
第七章 學費標準
第十三條 學院執行寧夏回族自治區物價局核定的藝術類、體育學類專業收費標準。音樂學:15000元/學年;美術學:15000元/學年;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14000元/學年。
第八章 附則
第十四條 咨詢聯系方式
學院招生咨詢電話:0951-2062548
學院招生傳真:0951-2062548
學院網址:http://xinhua.nxu.edu.cn
學院招生郵箱:xhxyzsb@nxu.edu.cn
第十五條 學院招生工作在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其下設的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學院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承擔招生工作。
第十六條 本章程如果與國家法律、法規或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寧夏大學新華學院招生工作辦公室。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上一篇]:中國礦業大學銀川學院2016年藝術類招生錄取信息
- [下一篇]:寧夏師范學院2016年藝術類招生錄取信息
- 2019年天津市藝術類高職校考階段各院校錄取最低分
- 09-13
- 河南理工大學2019年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分數線
- 09-11
- 東南大學2019年美術類專業錄取分數線
- 09-11
- 信陽農林學院2019年美術類專業錄取分數線
- 09-11
- 中原工學院信息商務學院2019年藝術類專業錄取分數線
- 09-11
- 鄭州財經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含河南省美術類
- 09-11
- 鄭州科技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 09-11
- 2020年海南省音樂類專業統考考試說明
- 09-04
- 美術高考網最新
- 美術高考網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