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科技大學2017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山東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2017年山東科技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山東科技大學。
第六條 學校代碼:10424。
第七條 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山東科技大學。
第九條 學校在青島、泰安、濟南三地辦學,主校區在青島。
第十條 就學地點:藝術類專業錄取的學生在青島校區就讀。
第十一條 學校簡介:
山東科技大學是一所工科優勢突出,行業特色鮮明,工學、理學、管理學、文學、法學、經濟學、藝術學等多學科相互滲透、協調發展的省屬重點大學。學校是山東省重點建設的應用基礎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
學校始建于1951年,在青島、泰安、濟南三地辦學,總占地面積3640余畝,建筑面積142萬平方米。設有19個學院、9個教學系(部)、4個科研機構和1個獨立學院。有9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8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44個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24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131個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8個碩士專業學位類別;84個本科專業。現有在校生4萬余人,其中博士、碩士研究生5900余人。
學校有國家級特色專業7個,國家級綜合改革試點專業1個,國家級人才培養模式創新實驗區1個,國家級精品視頻公開課3門,國家級精品資源共享課3門,國家級精品課程4門,國家級雙語教學示范課程1門,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國家級實驗教學示范中心3個,國家級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1個,國家級工程實踐教育中心1個,國家級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1個。學校是國家“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和“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實施高校。近年來學校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4項,省級教學成果獎70余項。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二條 學校成立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協調、指導和監督,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藝術類專業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條 學校紀委(監察處)對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全程監督,確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考試
第十五條 招生計劃:
藝術類各專業計劃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十六條 報名:
凡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確定的報考條件并具有一定的藝術基礎和技能的考生均可報考。
第十七條 考試:
1.專業課考試:
美術類使用各省的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外省的音樂學考生,使用所在省的音樂學統考成績,學校不再組織校考;山東省音樂學考生,根據教育廳統一要求,需要參加我校組織的音樂學專業測試。
2.文化課考試:
考生在所在省份辦理報考類別和文化考試報名手續,參加所在省份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課考試。
第五章 錄取和資格復查
第十八條 錄取原則:
1.山東省音樂學專業的考生,先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投檔,對于進檔考生再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主項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2.山東省美術類專業的考生,先按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投檔,對于進檔考生再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文化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3.外省的藝術類(含美術、音樂)考生,使用所在省的藝術類統考成績,按照所在省份的藝術類專業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在投檔的考生中,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錄取,若專業課成績相同,文化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4.對于文理兼招的藝術類專業,該專業錄取時根據錄取原則按文、理科招生計劃分別排序錄取。
第十九條 對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凡考生體檢符合“學校可以不予錄取”條款的,學校按“不予錄取”執行。
第二十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省級招生查詢網站,學校招生網站,錄取通知書等。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
第二十三條 收費標準:
按照山東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
第二十四條 退學學費規定:
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山東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32-86057077
招生監督電話:0532-86057195
學校網址:http://www.sdust.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sdust.edu.cn
郵箱地址:zsb@sdust.edu.cn
通信地址: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前灣港路579號山東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6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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