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自然情況說明
學校全稱:鞍山師范學院
辦學地點及校址:
本科:遼寧省鞍山市鐵東區平安街43號郵編:114007
高職(專科):遼寧省鞍山市千山區鞍鄭路109號 郵編:114016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公辦)
辦學層次:本科、高職(專科)
學制及學習年限:學制為四年的本科專業,學習年限為3—6年;學制為三年的高職專業,學習年限為3—5年。
辦學形式:全日制
主要辦學條件: 校園占地面積75萬平方米;生均教學行政用房面積14.6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積8.1平方米;生師比16.8:1;專任教師779人,其中具有副高級職務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45%,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占專任教師的比例為76.9%;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7970萬元,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5418元;圖書92.3萬冊,生均圖書62.7冊。
二、招生計劃特別說明
分專業計劃根據我校辦學條件和就業情況,經學校研究確定各專業的培養規模和招生計劃,主要滿足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和重點支持的專業計劃。
2017年我校不設置預留計劃。
我校藝術類專業均不限外語語種,沒有男女生比例要求。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遼寧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
三、專業設置說明
本科:
專業代碼 |
專業(方向)名稱 |
學費標準 |
學制 |
科類 |
授予學位門類 |
130201 |
音樂表演 |
10000元/年 |
四年 |
藝術 |
藝術學 |
130202 |
音樂學(師范) |
5000元/年 |
四年 |
藝術 |
藝術學 |
130401 |
美術學(師范) |
5000元/年 |
四年 |
藝術 |
藝術學 |
130404 |
攝影 |
10000元/年 |
四年 |
藝術 |
藝術學 |
130405T |
書法學(師范) |
5000元/年 |
四年 |
藝術 |
藝術學 |
130502 |
視覺傳達設計 |
10000元/年 |
四年 |
藝術 |
藝術學 |
130503 |
環境設計 |
10000元/年 |
四年 |
藝術 |
藝術學 |
130504 |
產品設計 |
10000元/年 |
四年 |
藝術 |
藝術學 |
130505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10000元/年 |
四年 |
藝術 |
藝術學 |
高職專科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費標準 |
學制 |
650101 |
藝術設計 |
8000元/年 |
三年 |
650103 |
廣告設計與制作 |
8000元/年 |
三年 |
650104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8000元/年 |
三年 |
650122 |
人物形象設計 |
8000元/年 |
三年 |
四、畢業證書與學位證書說明
藝術類專業本科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鞍山師范學院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證書,達到鞍山師范學院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鞍山師范學院學士學位證書;高職專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頒發鞍山師范學院普通高等學校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對于師范類畢業生須參加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通過后,方可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
五、學費收、退費等說明
1.學費收取標準:按照《關于調整我省普通高校收費標準的通知》遼價發【2003】15號文件的標準向學生收費。
2.學費的退費辦法: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學校依據《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高校教育收費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教財2006 2號】,再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按月計退剩余的學費、住宿費。
3.獎學金、助學金和助學貸款情況:
⑴獎學金設置情況:
國家獎學金:為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由中央政府設立的獎學金,獎勵金額8000元/年?人。
省政府獎學金:為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由省政府設立的獎學金,獎勵金額8000元/年?人。
國家勵志獎學金:為獎勵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資設立的獎學金,獎勵金額5000元/年?人。
優秀學生獎學金:為獎勵德智體全面發展、品學兼優的學生,學校設立的獎學金,標準為:
一等獎學金:2000元/年?人(獎勵比例為2%)
二等獎學金:1000元/年?人(獎勵比例為4%)
三等獎學金:500元/年?人(獎勵比例為8%)
企業獎學金:關心教育、投資教育的企業在我校設立的社會獎學金。
各學院設定的其它獎學金。
為了公平公正,根據《鞍山師范學院全日制本科學生獎學金評定暫行辦法(修訂)》鞍師發【2014】91號、《鞍山師范學院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國家勵志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修訂)》鞍師發【2014】90號、《鞍山師范學院全日制本、專科學生國家(政府)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修訂)》鞍師發【2014】89號,獲獎名單在校內公示一周。
⑵助學情況:
國家助學金:為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資助人數由省教育廳實際劃撥的人數確定。資助金額:一等4000元/年·人,二等2500元/年·人。
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工作按照國家有關精神辦理,學生可以到生源地所在縣(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咨詢和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為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學校開辟了綠色通道。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順利完成學業,學校和各學院積極為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組織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我校還設有“大學生愛心超市”,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日常生活用品。
六、錄取辦法說明
我校招生錄取依據國家教育部最新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本著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1、調檔比例
在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為100%;在不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實行順序志愿投檔錄取方式,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為105%。嚴格按各省招辦文件規定執行。
2、身體健康要求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新生入學后,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審查和復查。對不符合標準的,按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3、院校志愿及錄取
在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在不實行平行志愿錄取的省(市、區),按考生報考志愿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不足計劃招生數時,在同批錄取學校控制分數線以上,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第一志愿上線考生數多于招生計劃數時,不再調閱其他志愿考生檔案。
4、對高考加分考生的處理
執行各省招考委關于加分、降分投檔及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等照顧錄取規定。
5、錄取時專業分配原則
報考我校的遼寧省書法類專業考生、山東省音樂類及書法類專業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組織的藝術專業考試,并且成績合格;其他專業須參加省級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且成績合格;
①、遼寧美術類:針對平行志愿已投檔的考生,按考生綜合成績排序,再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情況,進行專業分配。當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專業課成績、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2+專業課成績(統考)
②、遼寧音樂類、遼寧書法類、山東美術類、山東音樂類、山東書法類:
針對已投檔考生,依據“分數優先、遵循考生志愿、各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分”的原則,按考生專業成績排序,再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情況,進行專業分配。考生專業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③、河南、河北、湖南、湖北、黑龍江五省的藝術類專業:
須參加省級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且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均執行生源所在省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考生專業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課成績(含高考加分)、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各省如有新的規定,按各省規定執行)。
④、浙江藝術類專業:
須參加省級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且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均執行生源所在省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按本科綜合分從高到低排序。
綜合分=考生總分×50%+專業分×7.5×50%
七、專業校考報名、考試時間、地點及辦法
報名條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規定中報名條件者均可報名。
(一)遼寧省書法類專業報名考試時間、地點及辦法
報名時間:2017年3月10日
報名地點:鞍山師范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處
報名辦法:
1、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2017年遼寧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生報考證》及復印件,到鞍山師范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處報名。
2、考生報名時需交考試費180元。
考試時間:2017年3月11日
考試地點:鞍山師范學院
專業考試辦法:
①理論卷(側重中國古代書法史中的書家、作品,題型以選擇、填空、判斷等為主)50分。
參考教材:《書法教程》(王登科著,遼海出版社2007年4月出版)。
②行書或草書100分 ③隸書或篆書100分
④楷書(含魏碑)100分
⑤創作卷(根據所提供的內容,創作作品,書體任選)50分
總分400分。
注意事項:參加書法類專業考試的考生須自備筆、墨、毛氈等考試用具。
(二)山東省書法類專業、音樂類專業考生報名考試時間、地點及辦法
2017年我校在山東省只設濟南市一個考試地點。
考生報名時需交考試費180元。
報名方式:全部采用網上報名、繳費。考生可自行登錄山東省招考院網站(網址:http://wsbm.sdzk.gov.cn)進行報名、繳費。考試前2天考生下載打印校考準考證。網報辦法詳見報名網站。
報名時間:開始時間為2017年1月12日,截止時間2017年2月3日下午5點,春節期間(2017年1月20日—2月2日)網報系統關閉。
考試時間:書法類專業2月7日
音樂類專業2月7日8:30開始
考試地點:以準考證打印的考點為準
專業考試辦法:
1、書法類專業考試科目
①楷書(含魏碑)100分 2月7日8:30--9:10
②行書或草書100分 2月7日9:20--10:00
③隸書或篆書100分 2月7日10:10--10:50
④創作卷50分 2月7日11:00--11:30
(創作卷根據所提供的內容,創作作品,書體任選)
總分350分。
注意事項: 參加書法類專業考試的考生須自備筆、墨、毛氈等考試用具。
2、音樂類專業
音樂學(師范)專業考試科目(聲樂、鋼琴為必考項):
①聲樂150分 ②鋼琴150分 總分為300分
音樂表演專業考試科目(任選一項即可):
①聲樂:聲樂150分 ②器樂:器樂150分
注意事項:
●聲樂考試:自選歌曲二首。
需要鋼琴伴奏的考生,請準備原譜伴奏樂譜。
●器樂考試: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除鋼琴外考生樂器自備)。
●考生演唱、演奏曲目須背唱、背奏、背誦;演奏曲目除D.C處反復外,其它反復記號均不反復。
(三)我校專業校考合格證發放比例為1:4。
八、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412-2961701
音樂學院咨詢電話:0412-2960019
美術學院咨詢電話:0412-2960125
高職專科咨詢電話:0412-8432015
學校網址:www.asnc.edu.cn
E-mail:aszs@mail.asn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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