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超切尔西_90足球即时比分_英超派系_青岛海牛比赛直播 - 罗马足球俱乐部

美術高考

青島理工大學2017年藝術類專業招生章程

時間:2017年01月12日 來源:美術高考網 整理:湖南美術高考網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青島理工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依據《青島理工大學章程》,按照各省市區招生考試主管機關的文件要求,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理工大學普通本、專科(高職)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

  第三條 青島理工大學招生工作遵循國家招生政策,根據社會需求、辦學條件和專業要求,編制和調整招生計劃。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和擇優選拔的原則依法招生。

  第四條 青島理工大學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五條 學校名稱:青島理工大學學校代碼:10429

  第六條 辦學性質:山東省人民政府舉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

  第七條 學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學校依法頒發學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按照學分制管理規定,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者,本科生頒發青島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生頒發青島理工大學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條 學校概況

  青島理工大學是一所以工為主,理工結合,土木建筑、機械制造、環境能源學科特色鮮明,理、工、經、管、文、法、藝多學科協調發展,科學教育與人文教育相結合的多科性大學。學校是山東省重點建設的應用基礎型人才培養特色名校立項建設單位。

  學校現有教職工2362人,其中專任教師1496人。師資隊伍中有正高級專業技術人員182人,副高級409人;博士生導師43人,碩士生導師414人。特聘中國工程院院士6人、外籍俄羅斯聯邦科學院院士1人。現有國家“千人計劃”人選3人,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4人,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獲得者3人,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23人;泰山學者優勢特色學科領軍人才1人,泰山學者10人,山東省高等學校首席專家6人,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2人,山東省自然科學杰出青年基金獲得者1人,青島市創新領軍人才2人;擁有全國高校教學名師1人,全國模范教師1人,全國優秀教師7人,山東省教學名師11人。

  學校設有19個教學院部。擁有59個本科專業,18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61個二級學科碩士點、6個類別碩士專業學位、15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1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7個二級學科博士點,2個一級學科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擁有冶金爐渣高效資源化利用國家地方聯合工程研究中心、工業流體節能與污染控制教育部省部共建重點實驗室、海洋環境混凝土技術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39個國家、省部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基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設有山東省高校藍色經濟區工程建設與安全協同創新中心、快速制造國家工程研究中心-青島示范中心、海爾-理工博士后工作站研發基地、山東省高校大學生創業教育研究基地等。目前在校普通本專科生29748人,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1436人。

  學校藝術學院擁有環境設計、產品設計、視覺藝術設計、繪畫、服裝與服飾設計及音樂表演6個本科專業。擁有設計學一級學科碩士點(8個研究方向)和專業學位碩士點(8個研究方向)。其中,環境設計專業被山東省授予“環境藝術與建筑設計”重點學科,產品設計專業被評為“山東省名校工程重點建設特色專業”。目前,在校生千余人,被共青團光華基金會授予“中國青年創新設計教育基地”。

  學校藝術學院設有6個專業系部和5個研究機構,現有教職工85人,專業教師74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3人;3人首批入選山東省文化藝術科學專家;2名國家專業學術委員會委員;5名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項目主持人;多人獲得國家及省部級獎勵,擁有21項駐青高校藝術與設計學科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成果。

  近年來,學校藝術學院教學、科研及相關改革發展目標獲得了極大的支持與推動,形成了圍繞“建筑環境設計”、“產品造型與視覺藝術設計”、“繪畫、音樂與表演”特色鮮明的3個學科群,并在“建筑環境設計”、“產品造型設計”領域取得了突出的區域與行業優勢。在一系列擁有重大社會影響力的專業領域取得了豐碩的成果:第29屆奧運會帆船賽場主題景觀總體設計、德國紅點獎與IF大獎、北川重建紀念碑方案設計、海爾海信系列產品的研發參與、2014(青島)世界園藝博覽會區域景觀設計、山東省人民政府城市雕塑建設突出成就獎、山東省人民政府文化藝術“泰山獎”等眾多專業業績顯著。

  學校藝術學院始終以“服務于學生、服務于專業建設”為根本,高度重視課堂教學與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的結合互動,通過以課堂教學為主線、多種實踐教學模式為輔助的“1+N”工程,推動了藝術學院教學模式的改革,形成了“藝術設計為主體,科學與藝術兩翼并行”的學科發展思路。同時,學院通過建立“設計•藝術”學術活動平臺,邀請國內外專家、學者舉辦專題講座、展覽等學術交流活動,全面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通過全國“四校四導師”本科畢業設計實踐環節的介入,與中央美術學院建筑學院、清華大學美術學院、天津美術學院等國內知名藝術高校建立了良好的交流與互動渠道,合作課題的開展為學生提供了更廣闊的學習視野;與德國、美國、奧地利、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國家加強學術交流與合作,實現了本科生和國際高校研究生的培養合作。在一系列學術與專業實踐工作推動下,藝術學院學生在全國大學生車型設計大賽、2014(青島)世界園藝博覽會區域景觀設計、中國五金設計大賽、全國玩具設計大賽、最未來實驗藝術大賽中均獲得金獎,2014年我校學生獲得中國青年設計師ICOLOR獎。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青島理工大學設立招生與就業委員會,全面負責招生工作。

  第十條 青島理工大學招生與就業委員會辦公室為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與就業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專科(高職)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的組織開展。

  第十一條 青島理工大學監察室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信息發布

  第十二條 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將及時通過青島理工大學本專科招生信息網(http://zsjy.qut.edu.cn/)等規定途徑公布并按時報送到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第十三條 學校招生計劃及錄取結果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第五章 招生專業及要求

  第十四條 藝術類招生專業范圍:2017年藝術類招生專業包括美術類專業及音樂類專業,美術類專業包括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繪畫、服裝與服飾設計、藝術設計(專科),音樂類專業包括音樂表演(說明:聲樂方向)、音樂表演(說明:器樂,現代音樂制作方向)。

  第十五條 招生計劃及范圍:2017年面向投放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的省份擬招收藝術類專業考生285人,統籌考慮,合理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科目及要求:

  1、美術類專業

  (1)使用統考成績的招生省份:考試科目及要求按照相應省份統考相關要求執行。

  (2)使用校考成績的招生省份:美術類校考專業的考試科目為素描、色彩兩科,考生必須在當地省份參加藝術類專業統考且取得藝術類本科合格證方可報名參加校考,否則校考成績無效。

  2、音樂類專業

  2017年我校音樂類專業僅面向山東招生,考試科目包含主項測試、視唱、聽音及樂理考試,各測試科目成績按照一定比例加權后計算總成績。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美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1、使用美術類統考成績錄取的省份,考生正常投檔后按照省統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的,取文化課成績較高者;

  2、使用美術類校考成績錄取的省份,考生參加我校校考取得專業測試合格證,高考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的藝術文化錄取控制分數線,正常投檔后按照我校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的,首先參照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專業志愿順序也相同的,按照文化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錄取,美術類專業校考成績在所在省份招生專業之間通用。

  3、美術類專業文理兼招;使用統考成績錄取的省份,按照美術類專業文理科所列招生計劃分文理科依據專業成績單獨排序錄取(藝術類不分文理科統一投檔的按照總計劃依據專業成績統一排序錄取);使用校考專業成績錄取的省份,按照美術類所列總計劃依據校考專業成績不分文理科統一排序錄取。

  第十八條 音樂類專業錄取原則:參加我校校考取得專業測試合格證,高考文化成績達到山東省本科文化成績投檔線,正常投檔后按照我校校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的,取文化成績較高者;招生過程中,按照我校在山東省音樂類不同專業方向所列文理科總計劃依據校考專業成績不分文理科統一排序錄取。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十九條 學校按照山東省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008】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章 其它事宜

  第二十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和入學資格等復查。復查不符合條件的新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學校監察室負責全程監督招生錄取工作,受理舉報或投訴(通信地址:青島市撫順路11號青島理工大學監察室,郵政編碼:266033,電話:0532-85071099)。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青島理工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0532)85071039

  2、E-mail:zsjyb@qut.edu.cn

  3、招生信息網:http://zsjy.qut.edu.cn

  4、學校校園網:http://www.qut.edu.cn

  5、通訊地址:青島市市北區撫順路11號招生與就業委員會辦公室

  6、郵編:266033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與就業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