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大學是西藏自治區所屬的綜合性大學,“211工程”重點建設大學,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與教育部共建高校,2013年5月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2013年7月成功獲批為博士學位授予單位。
一、專業介紹與培養目標
新聞學(藏語播音與主持藝術方向)專業依托我校文學院實力雄厚的傳統藏學學科背景,結合西藏社會對新興的新聞專業人才的需求,以培養文化素質高、專業能力強、適應藏漢雙語新聞播音與主持工作的綜合型播音主持人才為目標,注重學生的新聞學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教學,重視實踐與理論結合,充分發揮實踐在教學環節中的作用,使學生掌握藏語(拉薩語)播音與主持技巧并具備一定的實際操作能力,為各類企事業單位、新聞媒體培養文字功底扎實、具有一定的新聞宣傳策劃與寫作能力、具有較高的藏語新聞播音與主持能力的綜合型新聞人才。
二、招生專業、學制及層次
我校2017年新聞學(藏語播音與主持藝術方向)專業只面向西藏自治區內招生,計劃25人,層次為本科,性質為非師范,其中招收男生12人、女生13人。
三、招生對象與條件
符合《2017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報名條件的文、理科考生均可報考。除此以外,還應達到以下條件:
1. 藏語普通話(拉薩語)表達流利;
2. 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聲帶狀況良好,口腔等各發音器官無缺陷,無色盲、夜盲;
3. 男生身高不低于165cm,女生不低于155cm;
4. 凡報考我校2017年新聞學(藏語播音與主持藝術方向)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由我校組織的專業考試。
四、報名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程序
1. 網上報名。考生按《關于做好2017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的有關規定做好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等工作;
2. 現場確認。考生除取得網上報考資格外,還須進行現場確認。
確認時間:2017年4月19日--20日(9:00---19:00)
確認地點:西藏大學老校區文學院主樓前
(二)報名要求
1. 現場確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戶籍證明)、復印件及《2017年西藏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登記表》(復印件)各一份。
2. 考生按規定流程辦理資格審查等確認手續,領取《準考證》。3. 按照藏發改價格[2014]890號文件規定,需繳納初試報名及考務費100元/人,復試考務費60元/人。
五、專業考試時間、地點、內容
(一)考試時間、地點
初試時間:2017年4月21日9:00開始
復試時間:2017年4月22日10:00開始
考試地點:西藏大學老校區文學院、學生活動中心、藏式會議室
(二)考試內容
1. 初試
(1)初試科目
1自我介紹(考察考生的儀表體態、言談舉止;用藏語普通話介紹)。
2朗讀稿件(由我校確定朗讀稿件,考生抽簽選題,主要進行藏語普通話測試,聲、韻、調須準確、清晰);
3朗誦自備文學作品(學生自選朗讀稿件,如詩歌、散文、小說片段、寓言等,內容須健康、積極,表情自然、感情真切,具有感染力)。
(2)考試時間:總時長7-9分鐘(自我介紹2分鐘,朗讀稿件2-3分鐘,朗誦自備文學作品3-4分鐘)。
(3)計分辦法:滿分100分,第一項10分,第二項40分,第三項50分。評委打分后,按均分高低排名(分數精確到小數點后一位)。
(4)進入復試比例原則:以均分高低排名,按照總數4:1的比例確定復試名單。
2. 復試
(1)復試科目
1朗讀稿件(考生抽簽選擇指定稿件,并用藏語拉薩話朗讀)
2即興命題評述(現場抽題,準備5分鐘,不得寫成提綱或文稿);
3個人才藝展示(限與語言藝術相關的才藝展示,如朗誦、唱歌、舞蹈、小品等,考生根據自身具有的藝術特長,提出展示項目及要求。若獲得過較高級別的獎勵,需當場出示證書原件、復印件)。
(2)考試時間:總時控制在10分鐘內(朗讀指定稿件2-3分鐘,即興命題評述2-3分鐘,個人才藝展示3-4分鐘)。
(3)計分辦法:滿分100分,第一項40分,第二項30分,第三項30分,評委打分后,按均分高低排名(分數精確到小數點后一位)。
六、成績公布
我校按照招生計劃及復試人數確定最終合格線。復試成績及合格考生名單將于2017年5月25日左右在西藏大學校園網—招生信息欄中公布。
七、錄取
我校新聞學(藏語播音與主持藝術方向)專業招生時執行西藏自治區普通高校藝術體育類本科錄取分數線。
新聞學(藏語播音與主持藝術方向)專業錄取規則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符合要求,在文化考試成績達到自治區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藏語文和漢語文成績達到我校單科成績要求后(藏語文成績須達到95分以上、漢語文成績須達到75分以上),參照考生所報志愿及專業錄取要求,按專業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招生錄取時對身體狀況的審核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八、其他
(一)資格復查
為保證質量,新生入校后,學校將根據國家及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要求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咨詢電話
西藏大學招生辦公室:0891-6331646(辦)
西藏大學文學院:6328889(教務科)、6324448(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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