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語言大學2019 年藝術類本科招生簡章
北京語言大學是教育部直屬高校,是中國唯一一所以對來華留學生進行漢語和中華文化教育為主要任務的國際型大學,素有"小聯合國"之稱。藝術學院以傳承、傳播中華優秀傳統藝術為宗旨,招收具有一定美術、書法和音樂基礎的中國本科生。
一、招生計劃
專業 |
專業名稱 |
招生計劃 |
科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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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地區(分省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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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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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
河 |
山 |
內 |
河 |
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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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
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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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 |
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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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02 |
繪畫 |
23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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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 |
北 |
東 |
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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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
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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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 |
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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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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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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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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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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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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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05T |
書法學 |
12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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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山東、河北、河南、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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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陜西、湖南、江蘇、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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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2 |
音樂學(音樂國 |
聲樂、器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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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河北、山東、湖南、山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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際教育與傳播) |
各 5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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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器樂僅限笛子、揚琴、琵琶、笙
二、報名條件
1.符合教育部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年度招生工作文件
中的報名條件。
2.色覺異常者(色盲、色弱)不得報繪畫和書法學專業。
三、報名、繳費
1. 報 名 方 式 : 登 錄 北 京 語 言 大 學 本 科 招 生 網(https://zsb.blcu.edu.cn),進入"網上報名—藝術類",
按要求注冊并如實填寫報名信息。
2.報名時間:2019 年 1 月 12 日至 2 月 13 日。
3.網上繳費:考生提交報名申請后,須學校審核通過后方可繳費。根據北京市相關規定,報考書法學專業考生應繳納美術類校考費用 160 元/專業/人;報考音樂學(音樂國際教育與傳播)專業考生應繳納初試報名考試費 100 元/人、復試考試費 80 元/人、三試考試費 80 元/人。
4.打印準考證:考生完成繳費后,須在規定時間內確認考試并打印《北京語言大學 2019 年藝術類招生考試準考證》(A4 紙,黑白彩色均可)。
5.注意事項:①未按要求報名、繳費等影響考試和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②考生繳費后,無論考試與否,所交費用恕不退還;③所有專業考試均不接受現場報名。
四、專業考試
(一)考生須知
1.2019 年繪畫專業招生不組織校考,參考省級招生考試
機構組織的美術統考成績錄取。考生須按生源地省級招生考
試機構的要求參加美術統考且成績合格。
2.報考書法學、音樂學(音樂國際教育與傳播)專業的
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北京語言大學 2019
年藝術類招生考試準考證》,按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專業
考試。
3.考生不得攜帶與考試無關物品進入考場。報考書法學
專業的考生,考試所用紙張由學校統一提供,考生所用書法
學用具等由考生自備。報考音樂學(音樂國際教育與傳播)
的考生,所用服裝、樂器等由考生自備。報考聲樂類的考生
可自帶鋼琴伴奏,也可自愿選擇使用學校提供的鋼琴伴奏。
4.考生務必按規定時間完成校考各階段的確認和繳費。
考試結束后,考生可通過報名系統查詢專業課成績和校考合
格名單。請及時關注報名系統信息,恕不另行通知。
(二)考試安排
1. 書法學①專業考試
時間 |
地點 |
內容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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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21 日 |
北京語言大 |
【8:00—10:00】臨摹(一):四尺對 |
請考生攜帶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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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內 |
開宣紙臨篆書或隸書或楷書作品一 |
試所用書法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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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具,如筆、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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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0—12:10】臨摹(二):四尺 |
氈墊、硯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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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開宣紙臨行書作品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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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創作:四尺對開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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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創作作品一件,書體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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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成績計算
專業課成績取考生復試三科成績之和,滿分為 300 分。
其中,臨摹(一)、臨摹(二)和創作三科滿分均為 100 分。
2. 音樂學(音樂國際教育與傳播)①專業考試
考試分聲樂和器樂兩類,安排如下:
類別 |
考試 |
時間 |
地點 |
內容 |
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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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 |
初試 |
3 月 4 日 |
北京語言 |
中國聲樂作品一首 |
自帶鋼琴伴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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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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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選擇學校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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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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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的鋼琴伴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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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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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 |
3 月 5 日 |
考生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初試結果,按要求進行網上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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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 |
|
費、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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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 |
3 月 6 日 |
北京語言 |
|
1.傳統民歌或改編民 |
自帶鋼琴伴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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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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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一首;2.中國聲樂作 |
或選擇學校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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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一首;3.其中一首可 |
供的鋼琴伴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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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復初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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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試 |
3 月 7 日 |
考生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復試結果,按要求進行網上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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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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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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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試 |
3 月 8 日 |
北京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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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唱練耳、樂理考試 |
口試+筆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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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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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 |
3 月 4 日 |
北京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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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目兩首(傳統作品與 |
不可帶伴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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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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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作品各一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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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試 |
3 月 5 日 |
考生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初試結果,按要求進行網上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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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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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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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 |
復試 |
3 月 6 日 |
北京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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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目兩首(其中一首可 |
不可帶伴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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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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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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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復初試)、視奏、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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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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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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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試 |
3 月 7 日 |
考生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復試結果,按要求進行網上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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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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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確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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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試 |
3 月 8 日 |
北京語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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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唱練耳、樂理考試 |
口試+筆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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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校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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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成績計算
專業課成績為考生初試、復試和三試成績之和,滿分為
750 分。其中,初試滿分為 200 分、復試滿分為 400 分、三
試滿分為 150 分(樂理 60 分、練耳 60 分、視唱 30 分)。
五、錄取規則
1.繪畫
(1)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
的順序擇優錄取。在實行順序志愿的省份,按照比例分(四
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錄取,比
例分滿分為 100 分,計算公式為:
(2)有特殊投檔規則要求的省份按照相應省份要求執
行。
2.書法學、音樂學(音樂國際教育與傳播)
(1)按照考生專業課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書法學、
音樂學聲樂類、音樂學器樂類分開全國排名,以不超過各專
業類別招生計劃 4 倍的比例確定校考合格名單,根據校考合
格名單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2)投檔錄取時,按照比例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
點后兩位)進行分省排名,根據公布的分省計劃,從高分到
低分順序擇優錄取。比例分計算公式為:
①書法學專業比例分滿分為 100 分。
②音樂學=(音樂國際教育50%與傳播+)比例分滿分為50%750 分。
比例分 文化課成績 × 專業課成績 ×
3.投檔錄取時,若某省份生源不足,學校將根據實際情
況調整招生計劃。同省同專業考生在分數相同、招生計劃不
足的情況下:
①報考繪畫的考生,按照單科分數優先原則,依次考查
以下科目成績:外語、語文、素描、速寫、色彩。
②報考書法學的考生,按照單科分數優先原則,依次考
查以下科目成績:外語、語文、創作、臨摹(一)、臨摹(二)。
③報考音樂學(音樂國際教育與傳播)的考生,按照專
業課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擇優錄取。
4.考生須參加當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
下簡稱文化課考試)。文化課考試成績不低于生源地同科類
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線,外語和語文單科成績之和原則上不
低于 160 分(按單科滿分 150 分計算)。
5.考生所報專業相關科目有藝術類省級統考的,考生須
參加相應的藝術類省級統考且成績合格。
6.對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錄取控制線以各省相關規
定為準。浙江省錄取控制線參照教育部及省級文件規定執行。
六、學制學費
1.繪畫、書法學、音樂學(音樂國際教育與傳播)學制
均為四年(全日制本科生)。
2.繪畫學費為 10000 元/人/年、書法學、音樂學(音樂
國際教育與傳播)學費為 8000 元/人/年。
3.住宿標準最高為 1200 元/人/年,具體視宿舍分配情
況確定。
七、違規處理
1.根據教育部文件及相關規定,在藝術類專業考試中被
認定違規者,學校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并構成犯
罪者將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并報送考生生源地省級招生
考試機構。
2.新生入學后學校將按照教育部要求開展新生體檢和
專業復測,對體檢不合格或專業復測水平達不到培養要求者,
取消其錄取資格。新生中一經查實有替考、舞弊等違規者,
取消其錄取資格并依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聯系方式
學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 15 號
郵政編碼:100083
咨詢、申訴電話:
藝術學院:010-82303219
招生辦公室:010-82303943
紀檢監察、舉報電話:
監察處:010-82303020
本科招生網網址:http://zsb.blcu.edu.cn
藝術學院網址:http://ysh.blcu.edu.cn
本簡章由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若上級部
門政策調整,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
2019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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