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體育學院是北京市屬公辦高等院校,座落于北京海淀大學園區,西臨中關村科技園區,東臨“薊門煙樹”景區,現有本部校區、北校區、鳳凰嶺校區和競技運動校區。學校培養博士生、碩士生、本科生、中專生,還招收國內外訪問學者、研究生學位課程班及外國留學生。學校與美國、英國等的30多所大學或研究機構簽訂了合作辦學協議,互派學生及訪問學者,并多次組織、承辦國際、國內大型體育比賽和重要活動。學校擁有國家級教學團隊、國家級精品課程、國家級特色專業、國家級教學科研成果、國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養項目及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師德標兵、國際體育組織官員、國際級運動健將、國際級裁判、國家隊教練等,畢業生中涌現了國家隊運動員、特級體育教師、省部級領導干部等高層次人才。北京冬奧組委批準我校成為首批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培訓基地之一。本著建成國內一流、國際上有一定影響的高等體育院校的既定目標,學校將立足北京,服務全國,充分發揮專業優勢和地理優勢,重點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學術創新能力、服務社會能力和國際影響力,著力打造高素質中小學體育師資培養中心、高層次國際體育科教交流中心與高水平體育賽事推展中心,為國家和社會培養更多高素質的能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各類體育專門人才。
首都體育學院舞蹈表演專業系國家計劃內的全日制本科專業,學制4年,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根據教育部有關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規定和藝術類招生政策,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考試;專業考試(校考)由首都體育學院負責組織實施(執行《首都體育學院舞蹈表演專業考試方法及評分標準(2019版)》,可在首都體育學院招生辦公室主頁下載),部分省(區)的考生只需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
首都體育學院舞蹈表演專業收費標準:學費10000元/學年,住宿費750-1200元/學年(注:以上學費和住宿費為2018年標準,如2019年上級主管部門下達新標準則按新標準收取)。我校將對學習成績、專業成績及綜合素質優秀的學生給予學費減免,品學兼優的學生還將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北京市國家助學金及校級獎學金等各類獎勵和資助。
一、招生專業
舞蹈表演專業(專業代碼130204)。
(一)招生項目:體育舞蹈(標準舞、拉丁舞)、健美操(競技健美操、啦啦操)、舞蹈 (中國古典舞、中國民族民間舞、芭蕾舞、現代舞)。
(二)培養目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具有現代體育意識、藝術素養、創新精神與實踐能力以及國際視野和創業潛質,掌握舞蹈表演的基本理論、知識與技能,能夠在各類學校、專項俱樂部、表演團體等從事藝術教學、藝術編排指導及藝術表演等工作的應用型專門人才。
(三)專業特色:首都體育學院舞蹈表演專業以學生競藝水平提高和發展為基礎,積極探索藝術與體育相融合,拓展學生的專業面向,不斷創作高質量的舞臺作品,使學生在實踐過程中鞏固專業理論知識、提高專業技能,成為“樂演、善教、能導、會寫”的應用型專門人才。該專業師資力量雄厚,教師中教授、副教授和博士、碩士學歷比例高,絕大多數教師具有獲得全國頂級賽事金獎或冠軍的經歷。教師在教學工作中愛崗敬業,注重實踐育人,強調培養學生的專業實踐能力,鼓勵學生積極參與第二課堂和社會實踐活動,指導學生主動開展作品設計、創編、表演等工作并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學生在國內外重要比賽中均取得好成績,如舞蹈隊入選文化部主辦的2016年第11屆全國“桃李杯”舞蹈教育教學成果展示活動,體育舞蹈隊獲得“桃李杯”三等獎,健美操隊參加全國錦標賽、冠軍賽獲得優異成績,多人獲得運動健將稱號,以及在華北五省舞蹈比賽、北京市舞蹈比賽及國際性體育舞蹈大賽中獲得50余枚金、銀、銅獎等,在2018年第3屆全國體育院系學生體育藝術節中獲綜合類2個金獎和1個銀獎。該專業的師生經常參加人民大會堂公益演出、CCTV新年晚會等。受國家漢辦孔子學院總部委派,該專業的師生每年代表國家漢辦赴歐美等國家進行巡演,已先后走訪了美國、英國、德國、加拿大、奧地利等近20個國家,得到國家漢辦的高度肯定及巡演國觀眾的熱烈歡迎和高度評價。2016年與泰國曼谷吞武里大學合作進行本、碩聯合培養;2018年與泰國工商大學合作啟動“3+1+1”本碩聯合培養項目;2017年、2018年與美國華人體育協會合作建立海外實習基地,并已選拔優秀學生前往美國實習。首都體育學院舞蹈表演專業堅持“精心育人、精細管理、精品建設、精致典雅”的理念,不斷加強人才培養力度,提高人才培養質量,近年來畢業生就業率保持在95%以上。
二、招生計劃
2019年擬定招生計劃50名,面向北京、天津、重慶、河北、山東、山西、遼寧、湖南、甘肅、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內蒙古招生,正式計劃以教育部下達為準。
三、報名條件
(一)報名資格
1.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備同等學歷。
3. 身體健康。
4. 16-22周歲(即1997年9月1日-2003年8月31日期間出生)。
(二)基本要求
1. 具有一定的體育舞蹈、健美操、舞蹈等訓練基礎的普通高中、中等專業學校、體育運動學校、中等藝術類學校的畢業生。
2. 男生身高1.68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58米(含)以上。其中技巧啦啦操“尖子”只招收女生(身高1.50米(含)以上)。
四、考試辦法
(一)所有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文化考試。
(二)北京、天津、重慶、河北、山東、山西、遼寧、湖南、甘肅、黑龍江的考生須參加首都體育學院組織的專業考試(校考)。如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有要求,考生須遵從其規定。
(三)江西、安徽、河南、內蒙古的考生不參加首都體育學院組織的專業考試(校考),只需參加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具體如下:江西省考生參加舞蹈學專業統考或“省屬五校”體育舞蹈、健美操專業(方向)協作校考;安徽省考生參加模塊三或模塊四的藝術類專業課統考;河南省考生參加體育舞蹈類專業統考;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參加舞蹈類聯考。
五、專業考試(校考)報名時間及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1. 報名時間:2019年1月8日-2月20日。
2. 報名程序:考生登錄首都體育學院招生辦公室主頁(https://zs.cupes.edu.cn/),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如實填寫個人報名信息。打印《首都體育學院藝術類專業考生報名表》。
(二)繳費
網上報名時需在線繳納初試費100元/人,現場確認時不再收取初試費。復試費80元/人,由參加復試的考生按照《考生須知》(現場確認時發放)要求到指定地點按時繳費。
(三)校考現場確認
1. 確認時間:2019年2月27日8:00-12:00。
2. 確認地點:首都體育學院訓練館③一層。
3. 確認現場將首先測量考生身高,以現場測量值為準,未達到規定標準者將不予確認,不得參加校考。
4. 確認現場上交報名材料(材料不齊全者,報名無效):
(1)《首都體育學院藝術類專業考生報名表》原件;
(2)考生二代身份證復印件1份(正、反面復印在1張A4紙上);
(3)考生在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參加藝術類高考統一報名時,獲得的帶有本人考生號的《XX省(區、市)2019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報考證)》或《普通高考考生報名信息單》復印件1份;
(4)《藝術類省統考合格證》或《藝術類省統考成績單》(生源所在省(區、市)要求的藝術類統考合格證,因生源所在省藝術類統考不合格造成無法被我校錄取的情況,由考生本人負責);
(5)考生本人在確認現場填寫《考生誠信承諾書》并簽名。
5. 考生憑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2019年普通高考藝術類專業考試準考證(報考證)》原件或《普通高考考生報名信息單》原件,領取《首都體育學院2019年舞蹈表演專業考試準考證》。
注:體育舞蹈專項中互為舞伴的考生須同時報到。
(四)考生必須完成網上報名、在線繳費且通過報名資格現場確認后,方能參加首都體育學院2019年舞蹈表演專業考試(校考)。考生所交材料和考試費,無論參加考試與否,均不退還。
六、專業考試(校考)
(一)考試時間:2019年2月28日-3月1日。
(二)考試地點:首都體育學院。
(三)考試設項:體育舞蹈、健美操、舞蹈(3個項目中考生只可任選其一)。
(四)考試辦法及分值:按《首都體育學院舞蹈表演專業考試方法及評分標準(2019版)》規定執行,滿分為100分(其中初試分數與復試分數的比例為3:7,最終成績 = 初試成績 * 30% + 復試成績 * 70%)。
(五)注意事項
1. 報考體育舞蹈專項的考生,復試中自選體育舞蹈組合伴奏音樂由考生自備U盤(U盤內有且只有一首音樂),抽選體育舞蹈組合伴奏音樂由我校提供。
2. 報考健美操專項的考生,復試中自編成套動作伴奏音樂由考生自備U盤(U盤內有且只有一首音樂)。
3. 報考舞蹈專項的考生,復試中舞蹈作品和自選技巧組合伴奏音樂由考生自備U盤,備注好名稱。
4. 如考生自備的U盤出現質量問題和故障,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5. 考試中出現失誤不允許重做,即考生的初、復試考試機會均只有1次。
七、錄取原則
(一)參加首都體育學院專業考試(校考)的考生,在專業考試(校考)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的情況下,經全面考核,按專業考試(校考)排名擇優錄取(文理同排)。專業考試(校考)排名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考試成績高的考生(同省)(含附加分)。
(二)江西、安徽、河南、內蒙古的考生,在生源所在地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合格,文化考試成績達到生源所在地省級招生**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的情況下,可在高考志愿填報時直接報考首都體育學院,經全面考核,按生源所在地藝術類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擇優錄取。專業統考(或聯考)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考試成績高的考生(含附加分)。
八、特別聲明
首都體育學院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進行招生考試和錄取,不向考生收取除國家規定費用之外的任何費用,從未委托任何單位、社會中介機構或個人參與首都體育學院的招生考試和錄取等工作,從未以學校或個人名義開設任何形式的“預科班”“培訓班”“培訓基地”等。希望廣大考生及家長提高警惕,嚴防上當受騙。
九、招生考試信息查詢
請至首都體育學院招生辦公室主頁(https://zs.cupes.edu.cn/),并關注以下首都體育學院招生辦公室微信公眾號和微博,及時了解首都體育學院有關招生考試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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