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院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河南師范大學新聯學院招生工作全面貫徹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第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南師范大學新聯學院各類本專科招生工作。招生類型涵蓋:普通本專科專業招生、藝術類本專科專業招生、專升本招生。
第四條 河南師范大學新聯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在河南師范大學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由河南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監督審核,并接受河南師范大學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五條 學院全稱:河南師范大學新聯學院(英文:Xinlian College of Henan Normal University)
第六條 學院國標代碼:13502
第七條 辦學地點:學院有鄭州、新鄉兩個校區。
鄭州校區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鄭開大道50號(鄭開大道與京港澳高速交匯處東1000米),郵政編碼:451400,聯系電話:0371-85302888。
新鄉校區地址:河南省新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緯七路與經八路交匯處)、河南省新鄉市建設東路46號,郵政編碼:453007 ,聯系電話:0373-3329008。
學院網址:http://www.xlxy.edu.cn;招生郵箱:xlxyzs@163.com 。
第八條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第九條 辦學層次:本科。普通本專科生畢業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為河南師范大學新聯學院,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
第十條 河南師范大學新聯學院是2003年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批準成立、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本科層次獨立學院。學院開設專業涵蓋文學、法學、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教育學、藝術學等8大學科門類,曾獲得“影響中原十大教育品牌”、“河南省誠信文明辦學單位”、“河南省民辦教育十大名校”、“最具社會影響力民辦高校”、“值得推薦的10張河南教育名片”、“河南省優秀民辦學校”、“河南發展成長最快高校”、“河南省先進基層黨組織”、“河南省平安校園”“優質特色學校”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河南師范大學新聯學院招生工作在河南師范大學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進行。學院設有招生工作小組,在招生委員會閉會期間,代行招生委員會職能,督促、落實招生委員會的各項決議,指導完成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招生辦公室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處理學院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十三條 學院按照上級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依據有關文件精神和學院發展實際,科學編制分省分專業來源計劃。學院本專科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各專業相關報考要求將分別由各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同時通過學院的招生章程、招生網、招生宣傳材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四條 學院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預留計劃數量不超過當年本科招生規模的1%。預留計劃的使用經學院招生工作小組集體研究決定,統一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調整使用,主要用于平行志愿投檔時進檔考生超過執行計劃時的錄取。
第十五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并在各省級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依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1號)和《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六條 外語語種要求:1.英語專業:英語;2.其它專業:公修外語教學為英語教學,沒有其它小語種教學。
第十七條 學院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情況,按照生源省的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第十八條 學院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九條 學院承認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給予考生的全國性高考加分項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關規定;對于相關科目沒有加試要求;對于非第一志愿考生沒有分數級差要求。
第二十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對于進檔考生專業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即投檔到我校的考生中,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考生各專業志愿都不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自動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投檔成績相同時,按照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安排專業。對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各生源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錄取規則執行。
第二十一條 音樂類本科專業錄取規則:音樂學專業使用河南省音樂類統考成績,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河南省音樂類本科B段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的,再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報考音樂學專業(新鄉校區)、音樂學專業(鄭州校區),按照同一專業組投檔。
第二十二條 美術類本科專業錄取規則:美術學專業、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和產品設計專業的錄取使用河南省美術類統考成績,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河南省美術類本科B段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考生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的,再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報考美術學專業、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和產品設計專業,按照同一專業組投檔。
第二十三條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錄取規則: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使用河南省編導類統考成績,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河南省編導類本科B段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的,再按照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四條 藝術類專科錄取規則:展示藝術設計專業和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使用河南省美術類統考成績,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均達到河南省美術類專科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考生專業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的,再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第二十五條 我校部分本科專業按類招生。考生填報高考志愿時,將專業類視作一個專業填報即可。按同一專業類招收的新生,入學時在專業類內不分專業,在完成通識課程和學科平臺課程學習后,按照學校有關管理規定參加專業分流,然后進入本專業類中的某個專業學習。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六條 收費標準:根據豫發改收費〔2017〕17號文件精神,執行我院2019年在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教育廳備案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本科學費:文科類15000元/年?生、理科類16000元/年?生、藝術類18000元/年?生;專科學費:文科類11800元/年?生、理科類11800元/年?生、藝術類11800元/年?生。實際收費標準以2019年河南省招辦《招生考試之友》公布的數據為準。
專升本執行所編入年級本科生學費標準,文科類14000元/年?生、理科類15000元/年?生、藝術類17000元/年?生。
住宿費根據宿舍情況400-1500元/年?生。
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則按照新文件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學院重視對優秀學生的獎勵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學院構建了“獎、助、貸、減、補、勤”等多措并舉的助學體系,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校后,學院將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中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存在舞弊行為者,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河南師范大學新聯學院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將依法追究其責任。望考生和家長不要輕信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的非法招生詐騙行為。
第三十條 本章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依據。學院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院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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