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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術高考

內蒙古大學創業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含藝術類

時間:2019年05月15日 來源:美術高考網 整理:湖南美術高考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的通知》(教學【2005】4號)、《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中國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6號)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9】1號)、《關于做好2019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內招考辦【2018】53號)等政策法規和文件的要求,經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況

  (一)學校全稱:內蒙古大學創業學院

  (二)學校代碼:14199

  (三)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昭君路24號

  (四)辦學層次:本科

  (五)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六)上級主管部門: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

  二、錄取規則

  (一)錄取原則

  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以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錄取時采取“專業志愿清”的方式錄取。專業之間不設專業志愿級差。考生成績排序相同時,按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2.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報考美術類專業必須通過內蒙古自治區美術類專業統考本科合格分數線;報考其他藝術類專業,必須通過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其他藝術類相關專業聯考本科合格分數線。

  (1)繪畫、動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本科專業,按照美術類統考成績×60%與高考文化課成績×40%相加后的綜合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播音與主持藝術本科專業按專業聯考成績×60%與高考文化課成績×40%相加后的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二)錄取批次

  (1)藝術類本科:本科提前B錄取;

  (2)普通文、理類本科:本科二批錄取。

  (三)計劃公布

  分省來源計劃與專業招生計劃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考生可以在內蒙古大學創業學院http://www.imuchuangye.cn或登陸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考試信息網站http://nm.zsks.cn查詢。

  (四)提檔比例

  在所有省區所有錄取批次所有類別均按不超過1:1.2的比例調閱考生檔案。

  (五)男女比例

  各專業無性別要求。

  (六)優惠加分政策與分數排序

  1.優惠加分

  原則上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委(教育廳)或高招辦有關加分和降分投檔優先錄取的政策和做法。

  2.分數排序

  依據政策加分后的分數排序確定錄取優先次序。

  (七)外語語種

  外語語種不限;但受現有師資、設備等因素限制,新生入學后只開設英語教學,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填報。

  (八)體檢標準

  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

  三、學費、住宿費和獎、助學金

  (一)學費

  文科:12000元/生﹒年,(含英語、日語);理科:15000元/生﹒年,(含會計學、人力資源管理、金融學、財務管理、電子商務);藝術類:18000元/生﹒年。

  (二)住宿費

  四人間:1000元/生﹒年;六人間:900元/生﹒年;八人間:700元/生﹒年(具體安排以招生簡章公布為準)。

  新生入學收費具體以各省(市)、自治區物價部門公布的收費標準為準;學生入學后如國家收費政策進行調整,學校收費標準亦做相應調整。

  (三)獎、助學金

  學院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30%的在校生每年可獲得該項獎勵,最高項獎4000元/年;國家獎學金最高項獎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最高項獎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依據標準申請最高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4000元;根據相關政策,生源地助學貸款可申請金額為6000至8000元/年。

  四、頒發學歷、學位證書情況

  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頒發內蒙古大學創業學院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學歷;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內蒙古大學創業學院學士學位證書。經自治區教育廳批準,在校生成績優秀的學生經過選拔,可攻讀內蒙古大學輔修專業學士學位,成績合格的,頒發內蒙古大學輔修專業的學士學位證書。

  五、監督機制

  (一)學院成立由書記、院長負責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招生工作中的具體事宜。

  (二)學院對招生工作辦公室、各二級學院參與招生的工作人員進行嚴格的培訓,認真貫徹教育部和自治區有關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確保學院招生工作有序進行。

  (三)學院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活動。

  (四)所有被錄取學生,一經辦理錄取手續,實時在學院網站、微信平臺公布和公示。

  (五)實施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熱情接待來信來訪,增強招生工作透明度,認真接受社會監督。

  六、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玉泉區昭君路24號,內蒙古大學創業學院招生與就業服務中心(溫老師)收

  郵政編碼:010070學院網站:http://www.imuchuangye.cn

  咨詢電話:0471-/4996576/15648186098/15648186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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