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我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辦學性質及主管部門
第二條 學校全稱:陜西國際商貿學院 國標代碼:13123
第三條 辦學性質:民辦本科普通院校,教育部批準設置,
隸屬于陜西省教育廳,面向全國統一招生。
第四條 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第五條 學校簡介
陜西國際商貿學院位于西安市,由步長制藥投資創辦于1997年,2008年經教育部批準升格為本科院校,2015年通過教育部本科教學合格評估。
學校占地近千畝,在校生1.5萬余名。設有10個二級學院,4個教學部,34個本科專業、18個高職專業,形成了以本科教育為主體,兼顧高職教育和繼續教育。涵蓋經濟學、文學、工學、醫學、管理學、藝術學、教育學7個學科門類,形成了對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及行業產業需求,以藥學和商學為特色的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
學校發揮企業辦學的獨特優勢,積極服務地方區域經濟與社會發展。組建了陜西省中藥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獲批了陜西省“13115”科技創新工程項目——陜西省中藥制藥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陜西省高校哲學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健康文化研究中心、陜西省中藥制藥關鍵技術重點研究室”等14個省廳級科研平臺。中藥綠色制造技術協同創新中心、陜西省中藥產業技術創新服務共享平臺、生物醫藥創新技術院士專家工作站是陜西省首家民辦高校建立的科技平臺。
學校堅持“地方性、應用型、有特色”的辦學理念,實施“規范化、特色化、品牌化”三步走發展戰略,發揮“企業辦學、協同育人、強商興藥、服務地方”的辦學優勢,經過二十二年的建設,辦學規模有了較大發展,辦學層次穩步提升,服務能力逐步增強,學生就業率與就業能力連年提升,一大批畢業生走向社會為地方行業經濟發展做出了貢獻。
第三章 畢業與發證
第六條 修完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學分,根據教育部及學校相關規定,政治表現合格,身體健康,準予畢業,頒發本科或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取得本科畢業資格的學生,凡符合國家及學校有關學士學位授予規定者,可申請授予學士學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確定招生政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招生工作委員會由校長、分管副校長、招生就業處、教務處、二級學院、黨政辦公室、紀檢委等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組成。
第八條 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就業處組織和實施。
第九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學校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
第五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條 學校根據陜西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總計劃,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經教育部審定后,通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向社會公布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我校預留計劃數為本科不超過本科總計劃的1%、本科藝術類不超過本科藝術類總計劃的15%。預留計劃作為機動指標,主要用于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我校上線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十二條 我校嚴格執行物價相關部門核定抄送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收費。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三條 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美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四條 實行分志愿投檔,即先錄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滿時,按順序志愿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投檔,即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
第十五條 本科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它專業不限語種,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請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謹慎填報。
第十六條 按照“分數清”原則進行錄取,原則上滿足考生專業志愿。在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以語、數、外成績順序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浙江省按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條 對江蘇省非藝術類考生,各專業對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無要求,對進檔考生按“先分數后等級”的排序方法錄取,即對進檔考生按投檔分排序,當投檔分相同時,再參考考生的學業水平測試等級排序。
第十九條 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有關加分或降分的規定。
第二十條 各專業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一條 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有關規定辦理,與應屆生同等對待。
第二十二條 報考我校志愿的考生,符合我校在考生所在地錄取標準,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批準同意者,由我校發給陜西國際商貿學院《錄取通知書》并加蓋“本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學校”的條形章,按規定時間到本校報到,審查合格正式注冊入學。
第二十三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2019年我校美術類專業課成績承認各省統考成績,不再組織單獨考試,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當地省級招生辦相關規定為準。藝術類本科專業:動畫、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工藝美術、環境設計,均兼收藝術文、藝術理考生。在專業課和文化課考試成績均達到規定分數線的條件下,考生錄取排序辦法:按照專業課考試統考成績藝術文、理分別從高到低排序錄取,錄滿計劃為止(同時遵循各省藝術類招生錄取辦法相關規定)。
第七章 獎、助學金
第二十四條 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專業獎學金、勤工助學、社會專項資助學金、困難補助、學費減免、伙食補貼等多種方式并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
國家助學金:特別困難資助金3500元/人•年,一般困難資助金2500元/人•年;
學校優秀學生(干部)獎學金:一等獎1000元/人•年,二等獎500元/人•年,三等獎300元/人•年;
步長獎學金:特等獎5000元/人•年,一等獎3000元/人•年,二等獎2000元/人•年,三等獎1000元/人•年;
勤工助學:學校為貧困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按月發放酬金;
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每人不超過8000元/年。
第八章 入學與注冊
第二十五條 凡我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及時向學校招生就業處辦理請假手續。逾期不報到且未辦理請假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
第二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即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不宜在校學習的,由本人申請,學校批準后,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第九章 辦學地點及聯系方式
第二十七條 咨詢電話:(029) 33813555、33814555
QQ咨詢:4007152018
學校官微:sxgjsmxy2014
第二十八條 辦學地點:陜西省西安市灃西新城統一西路35號
郵政編碼:712000
學校官網:http:// www.csiic.com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 學校法定代表人對本章程內容負責。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解釋權在陜西國際商貿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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