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相關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普通高校藝術類招生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的組成部分,關系考生切身利益,事關社會和諧穩定。為全面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確保藝術類專業校考安全平穩,按照教育部《關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19﹞10號)精神,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外在我區設點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的高校和區內組織藝術類專業校考的高校(以下簡稱校考高校)要加強對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領導,加強機構建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高校主要負責同志是本校特殊類型招生校考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是直接責任人,要對校考工作親自把關、親自協調、親自督查。校考考點須由校領導蹲點指揮,蹲點名單和聯系方式須在考前報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備案。區外在我區設點組織校考的高校應加強在我區所設校考考點的管理,確保在我區所設校考考點與在校內等所設其他考點的組考工作標準一致、程序一致、監管一致。
二、規范組織管理。各校考高校要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規定和教育部關于特殊類型招生考試組織有關要求,參照高考考務管理規定組織校考,確保考試過程公平公正。校考一般應安排在標準化考點,確需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場所的,應配備身份識別、防作弊、考試監控等設備。筆試、面試均應通過隨機方式編排考場、監考人員和評委。要嚴肅工作紀律,嚴格考場管理,嚴防試卷錯發,對考生考試過程和監考人員監考過程進行全程視頻監控。各校考高校要按教育部規定制訂考試安全工作方案,落實安全保密責任制,要與所有評委和考試工作人員簽訂考試安全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并嚴格執行回避制度,確保考試平安。嚴格按教育部規定的4倍來確定校考合格人數,不足4倍的要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科學合理確定合格考生名單。
三、嚴格資格審核。高校是特殊類型招生校考報名考生資格審核的主體。要根據教育部有關特殊類型招生相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確定本校具體報名條件、資格審核程序并公布審核結果,不得降低報名資格條件,不得放寬資格審核標準。對于參加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專業校考的考生,須參加我區相應類別的統考且統考成績必須達到合格標準,否則,其校考成績不予認可,不得填報相關志愿,高校也不得錄取。未按藝術類報名的考生,若參加了高校組織的校考,所取得的校考成績無效。我區考生不得在兩個及以上考點參加同一高校相同專業的校考。各高校校考原則上應在我區相應類別統考成績和合格標準公布后進行。
四、強化安全保障。各校考高校要制定校考安全工作方案,將安全保密措施落實到命題、制卷、運送、分發、回收等試卷流轉所有環節,確保試題試卷的絕對安全。試題必須存放于保密室,試題存放期間要安排專人值守,且任何情況下不得少于兩人。試卷要在符合保密規定的場所印制、封裝、保管,運送前要安排專人進行抽檢、核對,嚴防錯裝、漏裝。試卷保密室要全程視頻監控,安排專人定期回放檢查。試卷和答卷運送方式應符合機要管理要求,嚴禁通過普通快遞方式寄送。校考高校選聘評委專家,要嚴格落實教育部相關要求,鼓勵評委來源多元化。
五、做好應急預案。各校考高校要制訂和完善考試突發偶發事件應急預案,確保考點、考生和工作人員安全。要加強對輿情和突發事件監測、研判,快速、妥善處置突發偶發事件。對于網上有害信息和負面輿情,要迅速處置和及時調查回應。要針對各考點校考人數情況,積極協調公安、城管等部門加強考點周邊治安、交通等安全保障。
六、嚴懲違規行為。對在藝術類專業校考中違規違法的考生、高校及有關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法律法規等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從嚴查處。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2019年12月25日
- [上一篇]:2020年廣西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公布
- [下一篇]:沒有了
- 2020年浙江藝術統考成績查詢
- 12-29
- 2020浙江美術統考查分開通
- 12-29
- 2020陜西藝術統考查分及分數線
- 12-29
- 2020年遼寧藝術統考成績查詢辦法
- 12-29
- 2020年山西美術統考成績查詢
- 12-29
- 2020年安徽模塊一、模塊七統考成績查詢
- 12-29
- 2020年安徽美術統考成績查詢
- 12-29
- 2020年山東藝術統考查分時間確定
- 12-29
- 美術高考網最新
- 美術高考網推薦